委员通道聚焦未成年人保护:以家庭教育修复为抓手织密基层预防治理网络

问题——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家庭教育缺位不容忽视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中,如何把“惩治”与“挽救”统一起来,始终是基层司法实践面临的现实课题;熊玉芳在会议现场介绍,其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近八成孩子不同程度存在家庭教育缺位、亲子沟通断裂等问题。一些孩子在成长关键期缺少陪伴与规则意识,遇到矛盾和压力时缺乏正确引导,行为偏差逐步累积,最终触碰法律底线。实践表明,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往往不是孤立事件,背后常伴随家庭监护不力、教育方式失当、情感支持不足等结构性因素。 原因——情感缺失与监护弱化叠加,易诱发行为失范 从基层办案观察看,未成年人走上歧途通常由多重因素交织造成:一是部分家庭长期忽视情感沟通,孩子在被误解、被否定中形成对抗心理;二是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家长对学习、交友、网络使用等关键环节缺少必要引导与边界;三是部分家长缺乏科学教育能力,把“管教”简单等同于训斥甚至放任,导致亲子关系更紧张;四是学校、社区、社会支持体系在早期识别、及时干预上仍存薄弱环节,家庭问题外溢为社会问题的风险上升。上述因素叠加,使未成年人在面对诱惑、压力和同伴影响时更容易作出冲动选择。 影响——能否“拉一把”,关乎个体命运也关乎社会治理成本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一旦发生,不仅影响孩子的学业与前途,也会加重家庭负担、增加社会治理成本。更重要的是,未成年人处于可塑性最强阶段,若能在司法处遇中同步开展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与社会支持,往往能够实现从“惩”到“教”、从“案”到“人”的转变。反之,若仅停留在案件处理层面,忽略家庭关系修复与行为矫治,孩子再次偏离正轨的风险将上升,家庭矛盾也可能持续恶化,形成恶性循环。 对策——司法措施与社会力量同向发力,形成“教育+监督”闭环 熊玉芳以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为例介绍:涉案孩子因长期缺乏家庭关爱、遇事无人引导而误入歧途。根据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司法机关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但在考验期内,该未成年人一度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涉及的决定面临被撤销风险。 为避免“一撤了之”带来的再度失控,熊玉芳依托委员联系广泛、资源聚合能力较强的特点,引入心理咨询师、教师等专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孩子表达真实情绪与需求,推动父子之间恢复沟通、化解隔阂。同时,针对监护职责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依法向其父亲制发督促监护令,明确监护责任与具体要求,通过法律刚性约束与教育柔性修复相结合,压实“家长是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职责。 在此基础上,她所在团队总结形成面向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的家庭教育指导“四步工作法”:第一步,深入与家长沟通,厘清监护盲点与教育误区;第二步,与孩子开展贴近式交流,了解心理动因与现实困难;第三步,组织家庭共同商谈,达成可执行的家庭支持方案;第四步,对监护失职情形依法制发督促监护令,推动责任落实。熊玉芳介绍,这个工作机制已帮助28名未成年人回归校园和正常生活轨道,相关做法被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为基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供可复制经验。 前景——以协同治理提升预防效能,让“事后处置”更多转向“事前防范”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某一部门难以独立完成。面向下一步工作,熊玉芳表示,将继续履行政协委员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者双重职责,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犯罪预防与治理加强调查研究,推动家校社协同发力、专业力量下沉,完善从风险识别、家庭指导到教育帮扶、跟踪回访的闭环机制。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家庭教育促进相关制度不断落地,叠加司法机关在未成年人案件中更加注重教育、感化、挽救,以及社会组织专业服务供给增强,基层在“早发现、早干预、早修复”上的空间将进一步打开,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将更具前瞻性与精细化。

未成年人保护既是司法责任,更是社会工程。熊玉芳的实践表明,解决这类复杂问题需要制度创新与人文关怀并重。当每个迷途少年都能获得正确引导,每个问题家庭都能得到专业支持,我们不仅是在改变个体命运,更是在筑牢社会稳定的基石。这正是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的深层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