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生态保护严格约束下,部分“必须建设且难以避让”基础设施项目推进受阻 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公路、铁路、输电线路、油气管网等线性基础设施往往跨区域、线路长、工期紧,协调环节多。随着自然保护地体系优化、生态保护要求日益严格,一些项目在路径选择、用地用林审批、跨越自然保护区各上遇到现实矛盾:一方面,保护区生态敏感、管控严格;另一方面,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对区域联通、能源安全、应急救援和公共服务特点是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在守住生态安全底线的同时,提高要素保障的精准度和效率,成为不少地方推进项目时的突出难题。 原因:制度衔接与管理方式需适应新形势,精细化治理呼唤更可操作的规则供给 从实践看,过去对自然保护区内建设活动的限制相对刚性,根据“线性工程穿越”这个情形缺少更细的操作路径和标准,容易引发“能否穿越、怎样穿越、审批如何衔接”等问题叠加。此外,线性工程常需分段实施,但分段办理林草用地手续的适用范围、申请层级等规定与工程组织方式不完全匹配,影响要素保障效率。此外,用地、用海、用林、用草、用湿等事项分散审批,容易出现地类认定不一致、材料重复提交、办理时限交叉等情况,增加了制度成本。 影响:新规有助于缓解保护与发展矛盾,为重大项目落地与民生改善提供制度支撑 在3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林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出台《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继续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强调在依法依规前提下提升要素保障能力。 其一,明确“在保障生态安全、公共利益等前提下,允许线性基础设施以无害化方式穿越自然保护区”,为长期困扰基层的矛盾提供了制度路径。此前,部分保护对象集中在河流、山谷等带状区域,与交通、能源通道走向高度重合,绕避成本高、周期长,甚至影响公共安全保障。新规坚持底线要求,同时为“必须且确实无法避让”的项目留出空间。 其二,优化分段办理林草用地手续安排。通知结合线性项目覆盖面广、建设周期长,放宽分段申请单位层级,并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各类线性基础设施项目,便于项目按施工组织滚动推进,减少等待时间和资金占用,提高要素保障时效。 其三,推动用地用海用林用草用湿联动审批机制。通过统一平台统筹办理、强化地类唯一性管理,有助于降低跨部门协调成本,减少重复论证和反复报批,提升行政效率。 其四,回应民生与消费新需求。通知明确,发展森林草原游憩、露营体验、科普教育等所需的小型零星便民设施,可与对应的服务设施统筹建设,拓展林地草地复合利用空间,为“家门口”的绿色公共产品供给提供政策支持。 对策:坚持“底线约束+精准供给”,以无害化、可核查、可追责的治理方式实现穿越可控 政策落地的关键在执行尺度和技术路径。业内人士认为,允许穿越不等于放松保护,而是通过更严的前置论证、过程监管和后评估,实现“可穿越、可控制、可修复、可追责”。 一是强化公共利益与必要性论证。对确需穿越自然保护区的线性项目,应坚持避让优先、优化选线,充分论证“无法避让”的客观性,明确工程必要性,并给出替代方案比选结论。 二是明确无害化技术路线。鼓励采用地下、水下、空中桥梁等方式降低对保护对象及其栖息地的扰动,严格控制施工时序、噪声和水体影响,落实生态缓冲与修复措施,确保对关键物种、重要生境的影响可接受、可恢复。 三是完善联动审批与信息共享。依托统一平台推动地类认定一致、材料一次提交、事项协同审查,减少重复审批和“多头跑”,同时强化全过程留痕,提升监管的可核查性。 四是把握便民设施的边界与强度。对游憩、科普等配套设施坚持“小型、零星、必要、低扰动”原则,防止借便民之名变相开发,确保资源利用强度与生态承载力相匹配。 前景:制度供给更趋精细,将推动重大工程与生态文明建设同向发力 随着自然保护区相关条例施行及配套政策完善,线性基础设施穿越自然保护区将从“原则性禁止”逐步转向“严格条件下的精细化管理”。这既反映了以系统观念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治理,也回应了高质量发展阶段对基础设施网络韧性与安全性需求。 可以预期,未来各地将在严格生态红线约束下,通过更科学的空间规划、更严格的影响评估、更透明的审批流程和更有效的生态修复,在保护优先与合理利用之间建立更稳定的平衡。同时,围绕户外运动、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新型服务消费的政策支持也将进一步释放生态产品价值,更好满足公众亲近自然、休闲游憩的需求。
从“绝对保护”到“智慧利用”,我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政策的这次调整,既回应了现实治理难题,也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探索提供了新的制度工具。当生态红线与发展动脉实现更科学的兼容,绿色发展的空间将更具韧性。下一步,如何在实践中精准把握“无害化”的边界与标准,仍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在规则落实、技术应用与监督问责上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