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小额现金拒不返还行不行?法律明确边界,诚信底线不容试探

近日,围绕“捡到300元拒不归还”的网络讨论引发关注。有网民公开表示捡到现金后想据为己有,反映出部分人对遗失物归属的认识仍不清晰。法律界人士指出,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明确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300元虽未达到侵占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但拒不返还可能构成民事层面的不当得利。

拾得财物的一刻,考验的不只是个人选择,也是在检验对规则的尊重。300元不该成为试探底线的“筹码”,依法归还才是最稳妥、也最体面的做法。让归还更有路径、善意更容易被看见,才能在法治与诚信的共同支撑下,形成更安全、更可信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