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起步区创新普法模式赋能高质量发展 法治护航成效显著

高质量发展加速推进的过程中,法治既是重要保障,也是基础性工程。自“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起步区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增强基层依法治理能力作为重点,聚焦重大改革任务和民生领域持续发力,推动普法从“重覆盖”转向“重精准”,从“重宣传”转向“重治理”,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从现实问题看,城市发展进入要素加速集聚、产业结构调整、治理需求更加多元的新阶段,法治供给与治理能力需要同步提升。一上,工程建设、项目落地、市场交易等活动更加密集,合同履约、劳动用工、生态保护等法律风险更容易暴露;另一方面,群众对公共服务、矛盾化解、权利救济的法治期待不断提高。普法如果仍停留“讲法条、贴标语”,难以形成治理合力,也难以有效支撑营商环境优化与社会秩序稳定。 从原因分析,普法成效取决于组织体系是否健全、责任链条是否闭环、内容和载体是否贴合群众需求。为此,起步区将普法纳入整体治理体系建设,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安排。依托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等机制,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要求前置到工作链条;同时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和联合推进机制,通过联席会议、督查考核等方式,推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形成系统推进的普法工作格局。实践表明,制度化的组织推动,是普法从“阶段性活动”走向“常态化治理”的关键。 在重点内容上,起步区突出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宣传,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活动,持续强化全民法治观念与规则意识。围绕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同步开展专项法治宣传,引导各类主体在法治框架内开展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面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开展分层分类教育,通过法治讲座、法治进校园等形式提升针对性,推动“懂法、守法、用法”从口号转化为能力。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等服务,也有助于把抽象法条转化为可理解、可遵循的行为规则。 从影响层面看,普法与基层治理相互促进。普法力度提升,有助于增强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纠纷的意识,减少“情绪化处理”“惯性化处理”带来的风险;对政府部门而言,普法与执法、服务同步推进,能够提升行政行为的规范性与透明度,减少行政争议和治理成本;对市场主体而言,规则更清晰、预期更稳定的法治环境,有利于增强投资信心,促进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法治文化的长期浸润效应将逐步显现,推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日常氛围。 在对策路径上,起步区坚持普法与治理并举,着力把普法成效转化为基层依法治理能力。一上,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治理样板;另一方面,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面向基层培养懂政策、懂法律、懂调解的骨干力量,夯实基层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基础。同时,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和日常法律服务,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以志愿服务为补充力量,组织普法志愿队伍开展常态化活动,使普法服务更贴近生活场景和群众需求。 在方式创新上,起步区在巩固传统普法阵地的同时,加快拓展新媒体传播渠道,运用短内容推送、案例解读等方式提升传播效率和触达率,并建设法治文化广场、长廊等实体阵地,打造生态法治文化公园等特色载体,形成“线上有内容、线下有场景”的立体格局。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的开展,也让普法从“单向灌输”转向“互动参与”,增强参与感与认同感。 展望下一步,随着高质量发展任务更深化,普法工作需要更加突出精准供给与结果导向:围绕重大项目推进、生态保护红线、企业合规管理、劳动权益保障等重点领域,推动“普法+服务+治理”融合;针对新业态、新就业形态带来的新问题,强化法律风险提示与纠纷预防;在基层层面,持续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推动源头预防、前端化解。通过持续补齐法治供给短板,把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动能,为区域现代化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八五"普法的推进,不仅提升了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也为起步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支撑;展望未来,该区仍需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提升工作机制、创新传播方式、做深做实法治实践,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共识,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