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17日,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的后陈村搞出了个新鲜事儿,就是首创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这法子后来演变成“治国之策”,不光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收了进去,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也对它青睐有加。这就像是把“治村之计”变成了“治国之策”,并且伴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完善、推广,让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探索更加成熟。 就在这次研讨会上,刘子琳和徐妙巧把“后陈经验”的理论意义与时代价值给摆了出来,讲清楚它怎么就成了全国性的范例。大家还在商量,这种基层治理的路子未来怎么才能走得更远、走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