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立法规范地震群测群防 构建全民参与防灾减灾体系

当前,我国地震灾害风险防控面临基层监测力量分散、农村抗震能力不足等现实挑战。

山东省作为人口密集、地质活动活跃区域,亟需通过制度创新提升防灾韧性。

此次草案的出台,正是基于近年来基层防震实践中暴露的三大短板:一是宏观异常观测网络覆盖不足,二是社会参与缺乏规范化引导,三是农村住房抗震标准执行薄弱。

草案以"预防为主、测防结合"为原则,系统性设计了四层解决方案: 首先,在监测体系上,要求每个乡镇至少设立1处宏观异常观测点,并配备专职社会观测员,形成"基层网点—骨干点位—专业研判"的三级联动机制。

观测员发现动植物行为异常、地下水突变等现象时,可越级直报以确保信息时效性。

这一设计既解决了传统逐级上报可能延误的问题,也通过"连续6个月无数据即取消资格"的淘汰机制杜绝形式主义。

其次,在保障机制方面,明确将群测群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首次建立社会观测员补助制度。

山东省地震局数据显示,过去5年因激励不足导致的基层观测员流失率超30%,新规从经济补偿与责任豁免两方面提升人员稳定性。

针对农村抗震短板,草案要求住建部门联合开展建筑工匠培训,并将年度综合演练纳入乡镇考核。

值得注意的是,山东郯城-营口断裂带周边20个县区已试点推广抗震农房改造,此次立法将把试点经验上升为全省规范。

在责任约束层面,草案对破坏观测设施行为设定最高20万元罚款,并严禁擅自发布地震预测信息。

中国地震局专家指出,此举既呼应了《防震减灾法》修订方向,也为基层执法提供了明确依据。

防震减灾既靠科技支撑,也离不开群众基础。

以立法方式把基层网点、人员职责、经费保障和责任追究系统化固化下来,有助于让“看得见的网点”真正产生“用得上的数据”,让“愿意参与的人”有章可循、有责可依。

制度越清晰,响应越迅速,风险就越可控;这正是公共安全治理走向精细化、法治化的题中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