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搞了一个改善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的项目——2023年中小学护眼灯改造项目,结果因为价格问题闹得沸沸扬扬。这次项目中标方是太原市阳朔电子科技公司,花了137.934万元给158间教室换了1422个教室护眼灯和316个护眼黑板灯。不过市场调查显示,市面上普通的护眼灯单价通常在200元以下,而这个项目却以每个780元的价格中标,价格差这么大引起了广泛讨论。 当地人回应说项目程序都走得很齐全,中标的价格跟当地同期同类产品对比,没发现太离谱的情况。但是这个“程序合规”到底是不是等于结果合理呢?有人担心这样做是不是浪费了财政资金。记者通过对比不同地区和案例发现,乡宁县这个例子反映了部分地方政府采购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有些地方明明价格可以更低,但最终的成交价却很高。比如苏州市公办中小学同类项目的中标单价大概是176元左右,重庆地区也有类似项目以160多元的单价中标。业内专家和教育工作者认为包含安装、拆旧等各种服务在内的话,200元左右的价格还是可以接受的。 中央财经大学的学者指出这种高价中标的情况背后可能有多种原因。有的地方市场竞争不够充分,好的供应商参与度不高;还有的是因为“关系文化”对招投标的影响太大了。记者暗访发现有些供应商会跟需求方“合作”虚报价格,销售人员甚至说招标采购价格可以灵活操作。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产品型号和价格体系不够透明,有些供应商专门给政府采购设置不同的产品型号或者添加特殊标识,导致同类产品很难进行直接对比。黑龙江省审计报告也提到过省直部门部分商品采购价高于市场均价造成了财政多支付了上百万元。 公共采购的钱是从财政拿出来的,关系到公共利益和政府公信力。护眼灯改造本是为了呵护青少年健康的“光明工程”,如果采购环节出现价格扭曲不仅浪费了钱还损害了公众信任。乡宁县这个事件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政府采购管理中还有短板需要补上。 我们不能满足于表面上的“走过场”,必须追求采购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公正性。要把公共资金用得更好:完善科学精细的需求管理和成本核算机制;让采购信息公开透明;加强审计、财政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合力;引入更多优质市场主体参与竞争打破局部垄断。只有这样才能让每一项公共支出都用在实处并经得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