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起因:跨国巨头率先发起专利诉讼 2024年5月,法国眼镜行业龙头企业依视路国际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明月镜片旗下近视防控产品"轻松控Pro2.0"侵害其持有的中国发明专利ZL201980068103.2,涉及产品型号包括D67TF2.0、D67TFL2.0、D71TF2.0及D71TFL2.0。依视路要求明月镜片立即停止涉嫌侵权行为,包括停止生产、销售及许诺销售上述产品,并索赔800万元人民币。 涉案专利全称为"包括封装的微镜片的光学制品及其制造方法",其核心技术于通过在镜片表面制造微小光学元件并以保护层完全封装——形成周边离焦效果——从而干预眼轴增长、延缓近视发展。该专利被视为依视路近视防控产品线的重要技术支撑之一。 面对诉讼压力,明月镜片选择以主动进攻代替被动应诉。2024年6月,该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提交多份境内外现有技术文献作为证据,主张涉案专利不具备创造性,依法不应获得专利保护。 二、核心争议:小透镜参数区间是否构成独创性技术贡献 本案的技术争议集中于一个看似细微却至关重要的问题:依视路专利所限定的小透镜尺寸参数区间,究竟是否构成独立的技术创新。 近视防控镜片的基本工作原理在业界已属公知。此类镜片通过在主镜片表面布置微小光学单元,使部分光线产生周边离焦,进而干预眼轴增长速度。小透镜的设计参数直接影响离焦效果,其中最关键的两个尺寸指标为直径与高度:直径决定光学区域的覆盖范围,高度则与离焦量密切涉及的。 依视路涉案专利正是围绕这两个参数构建保护范围,具体限定为小透镜最大高度5至30微米、直径1.0至2.0毫米。依视路的核心主张是,该组具体参数区间能够实现延缓近视发展的技术效果,因而构成有别于现有技术的独创性贡献。 然而,明月镜片通过系统性的文献检索与数学推导,对上述主张提出了有力质疑。 三、破解路径:公开文献加数学推导揭示专利局限 明月镜片提交的核心证据之一,是一份于2018年公开的美国专利文献US62/412,507及其完整中文译文。该文献明确记载,在某些实施方案中,小透镜阵列中单个小透镜的直径可为0.01毫米、0.05毫米、0.2毫米、0.3毫米、0.5毫米、1毫米或其组合,涵盖范围与依视路专利所限定的直径区间存在显著重叠。 在高度参数上,上述公开文献虽未直接给出数值,但明月镜片援引基础光学与几何学原理,指出小透镜的形态可视为球面的一部分,其底部直径、顶部弧形高度与曲率半径三者之间存固定的几何关系,即光学教材中的矢高公式。该公式在公开教材及相关文献中均有明确记载,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基础知识。 前述美国专利文献同样给出了曲率半径的参数区间。明月镜片据此进行常规数学代入计算,结果表明,在已有公开文献所披露的参数范围内,通过基础几何推导即可得出与依视路专利高度区间相同的数值,无需任何额外的技术突破或创造性劳动。 换言之,依视路专利所主张的双重参数限定,在现有公开技术的基础上经由常规计算便可推导得出,并不满足专利法对创造性的基本要求。 四、裁定结果: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 诉讼随之撤回 2024年12月1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610666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明月镜片提交的全部无效理由获得支持,涉案专利ZL201980068103.2被宣告全部无效。 依视路随即作出回应。2024年12月22日,该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撤回此前对明月镜片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至此,这场历时约七个月的专利纠纷以明月镜片的全面胜诉告终。 明月镜片上表示,对方率先发起诉讼,公司依法积极应对,最终专利被裁定全部无效,是法律给出的公正结果。截至发稿,依视路方面尚未就此事作出公开回应。 五、行业影响:国内企业知识产权应对能力持续提升 此案的意义不仅在于个案胜诉,更在于其所展示的应对路径具有一定的示范价值。近年来,随着国内眼镜、医疗器械等行业的技术水平不断提升,部分国内企业在细分市场上已形成较强竞争力,由此引发的跨国专利纠纷也呈上升趋势。 面对跨国企业凭借专利优势发起的市场阻击,国内企业的应对策略正在从单纯的被动防御转向主动的技术论证与法律反制。明月镜片此次以公开文献检索结合基础数学推导的方式,系统性地证明涉案专利不具备创造性,为同类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思路。 ,此案也再次提示,专利保护的边界应当建立在真实的技术创新之上。对于仅将现有技术参数进行简单组合或常规推导即可得出的技术方案,专利制度本身提供了相应的纠错机制,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专利制度的价值在于鼓励创新、促进公开、服务竞争。此案表明,在规则框架内,市场主体既可通过诉讼主张权利,也可通过无效程序厘清权利边界。对行业而言,更重要的是将资源投入到可验证、可复制、可量产的技术进步上,以经得起检验的创新成果赢得市场与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