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近年来,网络“探店”以直观、生动的方式影响消费决策,成为不少消费者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
但在流量竞争加剧背景下,部分内容创作者或中介机构偏离真实体验,以“种草推荐”之名行虚假宣传之实:一类是诱导商家付费购买“口碑包装”,通过水军刷单刷评、人为抬高评分与热度;另一类则演变为“软性勒索”,个别博主收取费用后拒不履约,甚至以发布负面评价为筹码索取财物,迫使商家在经营压力下被动妥协。
上述行为损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冲击公平竞争秩序,也对城市消费口碑和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原因—— 虚假探店乱象的滋生,首先源于平台评价体系对流量与评分的高度依赖,部分商家在竞争中产生“数据焦虑”,被裹挟进“不得不刷”的非理性博弈。
其次,探店推广的商业边界不够清晰,一些内容将广告包装成体验分享,弱化甚至隐匿利益关系,导致消费者难以判断信息可信度。
再次,部分灰色中介借助跨平台操作、账号更迭快等特点逃避追责,形成链条化分工:拉单、刷量、控评、变现各环节相互勾连,增加了治理难度。
与此同时,消费者对“评价即真实”的惯性认知仍然存在,也为虚假内容提供了传播空间。
影响—— 对消费者而言,虚假探店与刷评直接扭曲信息环境,增加试错成本,可能引发价格与品质不匹配、服务预期落空等消费纠纷。
对守法经营者而言,被“虚假高分”挤压曝光度,或被“差评威胁”干扰正常经营,公平竞争基础受到侵蚀。
对市场秩序而言,数据造假会削弱网络评价的公共参考价值,造成“劣币驱逐良币”,最终损害行业长期发展与城市消费生态。
更值得警惕的是,若放任以评价为筹码的敲诈行为蔓延,容易形成“以流量设局、以舆论施压、以牟利为目的”的不良示范效应。
对策—— 针对突出问题,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发布“警惕虚假探店 守护消费真实”消费警示,从规范经营与强化识别两端发力。
一方面,为经营者明确法律边界: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不得实施引人误解的商业推广,避免以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
另一方面,广告合规要求进一步被强调。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明确,以“探店”等形式推销商品或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内容,应当显著标明“广告”,避免以“体验分享”之名规避广告标识义务。
相关部门同时提示,参与刷单刷评、代刷代评、数据造假等行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平台封禁、信用惩戒等综合后果。
在治理路径上,业内人士认为,整治需形成“监管+平台+行业+社会”共治格局:监管部门加强线索研判与执法联动,推动对刷单团伙、中介链条及敲诈勒索行为依法打击;平台完善评价算法与风控模型,强化对异常交易、异常评价、利益披露缺失内容的识别处置,并畅通申诉与举证通道;行业协会引导商家建立合规营销机制,抵制“买口碑”冲动;消费者则应更注重多源交叉验证,关注是否标注广告、是否存在过度夸张话术、评价结构是否异常集中等信号,理性作出消费决策。
前景—— 随着网络消费日益成为拉动内需的重要力量,评价体系的真实性关乎消费信心与市场活力。
可以预期,伴随法规制度完善、执法力度加强以及平台规则迭代,虚假探店生存空间将被进一步压缩,依法标注、透明披露、真实体验将成为内容生态的重要方向。
对商家而言,回归产品与服务本质、以口碑自然积累替代“数据速成”,将是更可持续的竞争策略。
对城市而言,持续净化网络评价环境,有助于打造更可信的消费信息供给,提升文旅和服务业的整体形象与韧性。
虚假探店乱象折射出数字经济时代信用建设的复杂性。
成都此次治理行动既是对违法行为的震慑,更为全国探索消费领域诚信机制提供了实践样本。
当每一份评价都回归真实,市场方能实现商家与消费者的双向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