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手写遗嘱引发的家庭纠纷

最近在上海这边,闹得挺大的一个事儿是关于一个八旬老人手写遗嘱引发的家庭纠纷。这位老人给自己的房产做了个分配,但因为没写日期,签字的地方也不规范,导致子女们争得不可开交,最后只能上法庭。这种情况现在挺常见的,因为遗产纠纷越来越多,形式上有问题的遗嘱很容易成为打官司的焦点。法律到底怎么看待这些有瑕疵的遗嘱?普通人又该怎么防着点风险? 先说法律上的规定。我国《民法典》对遗嘱的形式要求挺严的,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这些常见的类型都有各自的规矩。形式瑕疵就是没完全按规矩来,比如自书遗嘱没亲笔写、没签名或者没日期;代书遗嘱见证人不符合要求或者没全程在场;打印遗嘱每页没签名或者没写年月日。这些小细节看起来不起眼,但很可能直接让遗嘱作废。上海就有法院判过一个案子,老人打印遗嘱只在最后一页签了名,因为前面没签字,就被认定有瑕疵,最后只能按法定继承来分。金律师提醒大家:遗嘱的形式就是保障真实性的“安全锁”,很多当事人觉得内容真实就好,其实形式有问题很容易惹麻烦。建议起草的时候严格对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到第一千一百四十条的要求,实在不行就找专业律师问问。 那是不是只要有瑕疵遗嘱就肯定无效呢?也不一定。法院会看情况定夺。轻微的瑕疵可以补正,比如日期写错了但别的要素齐全,找聊天记录或者证人证言来证明就行了;还有的时候实质比形式更重要,如果有证据证明老人确实想这么分家产,法院也会维护他的意愿;当然也有例外情况,危急时刻说的口头遗嘱只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也能算。不过要注意了,那种大毛病比如伪造签名或者核心内容没了的话,通常就直接无效了。比如有个案子里的代书遗嘱见证人根本没听见老人怎么说的,最后就被认定无效。 怎么才能避开这些坑呢?自书遗嘱得自己亲手写全文,签名还要写年月日;涂改的话最好重新写过。代书遗嘱得有两个没利益关系的见证人全程盯着看才行。公证遗嘱虽然流程严但效力高,也可以优先选它。不管选哪种方式都最好录个音拍个视频留个底儿。财产变了或者家里结构变了也得及时更新遗嘱。 这位金佳律师挺厉害的,是九三学社社员张江支社的副主委和社法委的委员。她毕业于硕士研究生,现在是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还是遗产继承部门的主任。2018年的时候她拿过宝山区首届优秀青年律师和十佳业务骨干的称号。她还是浦东新区巾帼建功标兵、女律联反家暴法宣传员(长寿路街道、芷江西路街道、泥城镇妇联、奉贤妇联)、女律师联谊会会员。她提出的社情民意信息还被最高人民法院的前院长同志批示采纳了呢。 她做遗产继承这行近20年了,打官司的经验丰富胜率高。她特别能理解人也善解人意,很会听人说话也爱沟通。她觉得遗嘱不光是法律文件还是家庭感情的延续——只有形式严谨了心意才能稳稳当当传下去。如果形式有问题不仅会打官司还会伤感情。有时候因为有瑕疵导致遗嘱作废财产按法定继承分了以后反而违背了老人的本意比如赡养的人可能得不到想要的那份儿。 你在遗嘱规划上遇到过什么麻烦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这篇文章只是普及法律知识不算具体建议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