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的一起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引发社会关注;经查,扶绥县原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陈英2016至2020年任职期间,利用分管教育工作的职务便利,违规将县域内多个教育基建项目交予其弟陈祺承揽,涉案金额高达1200余万元。目前,二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案件调查显示,陈英的违纪违法行为与其特殊成长经历密切有关。1980年出生于龙州县贫困山区的陈英,幼年遭遇家庭变故,与母亲、弟弟相依为命。为减轻家庭负担,其弟陈祺主动辍学支持姐姐完成学业,这种特殊经历使陈英对弟弟产生强烈补偿心理。在担任领导职务后,这种扭曲的亲情观逐渐演变为公权私用的行为惯性。 从基层教师成长为县级领导干部的陈英,本应珍惜组织培养,但其将"报恩"心理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据办案人员介绍,陈英在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环节为其弟大开绿灯,甚至要求教育部门负责人"特事特办",严重破坏当地教育系统政治生态。其弟陈祺则利用特殊关系围标串标、虚报造价,造成国家财政资金重大损失。 该案暴露出三上突出问题:一是领导干部"亲情观"错位,将家庭责任与公共权力混为一谈;二是"一把手"监督存盲区,对分管领域权力运行缺乏有效制约;三是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为权力寻租留下空间。崇左市纪委监委已将此案纳入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库,在全市开展"家风助廉"专项活动。 针对此类问题,纪检监察专家建议:一上要完善"八小时外"监督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家属从业情况报备制度;另一方面需强化工程项目全流程监管,推行"阳光招标"平台建设。有一点是,2023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特别增设"家风条款",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亲情可贵,但不能成为突破纪法红线的理由。陈英案件警示我们,干部的越界行为不仅会拖累家庭,更会损害公共利益。只有将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下——把家风建设落到实处——才能守住民生资金、维护教育公平,筑牢党员干部的从政底线和社会信任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