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乡村振兴进入全面推进阶段,治理短板更需补齐。随着乡村产业加快发展、要素加速流动,农村社会结构与利益关系更趋多元,邻里纠纷、土地承包与流转争议、宅基地与建房矛盾、婚姻家庭与赡养纠纷等易基层集聚。如处置不及时,小矛盾可能演变为群体性事件;个别地区仍存在“村霸”与宗族势力干扰基层治理的苗头——电信网络诈骗向农村渗透——黄赌毒等问题时有反弹,侵害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群体权益的违法行为也影响群众安全感。同时,农村道路交通、燃气使用、房屋安全、有限空间作业、渔船渔港管理以及季节性溺水风险等隐患叠加,安全治理的系统性、规范化需求上升。 原因——发展加速与治理能力不匹配,法治供给与基层承载存在落差。一上,城乡融合带来人口回流、返乡创业与外来务工交织,资源利益重新分配,矛盾生成点更多;部分村庄治理仍依赖经验性方式,网格化服务管理、法治化调解、风险预警等能力有待提升。另一方面,农村法治宣传一些地方仍停留在“讲条文、发资料”,与群众生活场景结合不够,导致“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尚未完全形成。再加上违法犯罪呈现跨区域、链条化趋势,基层单打独斗难以应对,亟需统筹力量、完善机制。 影响——法治与平安是乡村振兴的底盘工程,关乎产业兴、乡风正与民心稳。稳定的社会秩序是产业发展的前提,治安环境不好、纠纷频发,会抬高经营成本、影响项目落地与资金进入;基层治理失序,还可能导致公共资源分配不公、干群关系紧张,削弱组织动员能力。对群众而言,安全感既是最直接的民生福祉,也是对乡村治理成效的综合评价。对国家治理而言,乡村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单元,基层稳则全局稳,乡村治安与治理水平直接影响乡村全面振兴的可持续性。 对策——以制度、机制与能力建设同步发力,把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作为“十五五”开篇的重要部署,把建设平安法治乡村摆在突出位置,发出鲜明信号:乡村振兴不仅要抓产业、抓建设,更要抓治理、抓安全。 其一,突出源头治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要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村级议事协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推动网格员、村干部、乡贤能人、法律顾问等力量协同发力,把调解服务延伸到村组巷道、田间地头,形成“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闭环,并通过以案释法提升群众规则意识。 其二,保持依法严打高压态势,坚决守住农村治安底线。要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依法惩治干扰基层选举、侵占集体资产、欺压群众等行为;对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保持高压;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强化预警劝阻、资金拦截与综合治理,提升群众识诈防骗能力。通过织密治安防控网络、完善群防群治机制,切实让守法者安心、违法者付出代价。 其三,完善制度供给与执行体系,让法治理念浸润乡土社会。要围绕乡村治理中的高频事项健全规则体系,推动涉农法律法规落地落实,规范宗祠活动管理、农村宗教事务与公共事务运行,强化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审查与执行监督。普法工作要从“灌输式”转为“场景化”,围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及与土地、婚姻、赡养、合同、侵权密切对应的的条款开展常态化宣讲,让群众听得懂、用得上。 其四,把民生安全纳入法治化轨道,提升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针对道路交通、燃气、房屋、有限空间、渔船渔港以及防溺水等重点领域,要健全责任体系和标准规范,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与执法监管,补齐应急预案、救援力量与物资保障短板,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到村组、落实到岗位,以制度化手段为乡村发展“系上安全带”。 前景——以法治促善治将成为乡村现代化治理的长期方向。随着中央部署持续落地,基层矛盾化解机制将更完善、治安防控更立体、公共服务更到位。可以预期,法治化治理水平提升将带来三上积极效应:其一,为乡村产业发展营造可预期、可持续的营商与生活环境;其二,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增强乡村组织力与凝聚力;其三,以安全稳定筑牢农业农村现代化根基,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更坚实支撑。
法治之于乡村,既是治理工具,更是文明标尺。当法律条文转化为农民心中的行为准则,当安全防线扎根于田野阡陌,乡村振兴便有了最深厚的底蕴。这场始于法治、成于人心的变革,不仅关乎亿万农民的福祉,更将为全球乡村治理贡献中国智慧。未来的乡村图景中,“法润乡土”与“德化民心”的交响,必将奏响农业强国的时代强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