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今天咱们聊聊自然人股东的税务那些事儿。先说说05个人转让限售股,这可是按卖出价和买入价的差额收20%的个税。不过你要是持股比例低于5%,操作就简单了,不用费劲找成本资料。证券那边会先预扣预缴,到了次年的3月1日前,你拿着交割单去营业部把手续办完就行。 再来说说01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新政,专门给六大行业的大中型企业准备的福利。 接着看02那个因食品过期收到补偿款的事儿。有个商贸公司因为货卖不出去过期了,按协议把货退给了供货商销毁,还拿回了原价80%的补偿款。财务那是左右为难啊,不知道是把进项税全额转出来还是只转80%? 其实这得看法规怎么说。财税〔2016〕36号文件里写得很清楚:“非正常损失”是指管理不善导致的被盗、丢失或者是霉烂变质,还有被执法部门强制销毁的情况。那这厂商回收销毁过期食品,不就是属于“被强令自行销毁”吗?进项税肯定得转出啊。 操作上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算销售折让,你们提前说好卖不掉就打折,这其实就是按20%的原价把货卖给了厂商;第二步退货处理,把过期货退回去并销毁,按协议价税分离来做红字进项税额转出。 举个会计分录的例子吧:借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管理费用,贷存货还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注意啊,只转80%的进项税就行了,剩下那20%的损失记到管理费用里,既合了税法的要求,又避免了多缴税的风险。 再来说03软件升级导致无形资产原值增加的事。公司买新模块升级ERP,结果无形资产账面一下子多了300万元。财务同学就问了:是分两步走还是直接按新增资产处理? 这就得看合同条款和业务实质了。如果升级合同里包含了折扣还送了新模块,那可以拆成先折让再购入的两步;要是只是单纯的功能扩容不送新东西,直接新增原值更省事。 具体怎么做?如果分两步,第一步做销售折让,第二步做无形资产增加;如果一步到位就直接借记无形资产、贷记银行存款,再把折扣金额冲减成本或者收益就行。 最后说说04社保缴费不满15年的退休后的事儿。自然人股东要是没缴够15年社保,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或者逐年续缴。不管哪种方式领取的养老金都不征个税。 不过要是一次性补缴的金额比较大的话,可以参照“退休人员再任职”的政策来计算个税。补缴年限越长每月领的养老金就越高,筹划的空间也越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