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十五五"科研教学进口免税清单 支持科技创新和教育发展

在国家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背景下,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于2月13日正式印发《"十五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

这一重要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科技创新支持体系再添制度性保障。

当前,我国正处于从科技大国向科技强国迈进的关键阶段。

但部分科研机构反映,高端科研仪器设备进口成本较高,制约了前沿技术研发效率。

以电子显微镜为例,进口综合税率可达15%以上,而此类设备在国内尚无法完全实现自主生产。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政策延续并优化了"十四五"期间的做法,呈现出三大新特征:一是覆盖范围扩大,新增党校(行政学院)和图书馆两类主体;二是清单分类更精细,将科研、教学用品细化为15个具体条目;三是实施周期与五年规划同步,确保政策稳定性。

根据清单内容,免税对象包括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各级学校等五类单位。

其中,高校和科研院所进口的实验分析仪器、教学专用设备等将享受零关税待遇。

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建立快速通关通道,确保免税设备及时投入科研教学一线。

值得关注的是,政策特别强调对出版物进口单位的支持。

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公司业务负责人表示,此举将显著降低外文原版教材和学术期刊引进成本,预计每年可为国内高校节省采购资金超亿元。

业内专家认为,该政策与去年出台的《基础研究十年规划》形成配套,通过"政策组合拳"破解科研"卡脖子"难题。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相关研究显示,税收优惠每降低1个百分点,科研机构进口设备量将提升3%-5%。

面向“十五五”,科研创新与教育强国建设需要更稳定、更可预期的制度供给。

三部门以清单化方式明确免税范围,既是减轻科研与教学关键物资成本的务实举措,也是推进政策规范化、透明化的重要一步。

随着政策执行持续细化、配套机制不断完善,如何在精准支持与严格监管之间把握平衡、在引进与自主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将成为检验政策成效、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