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人民法庭用“调解+当场付款”的方式化解了矛盾

盘州法院把一起建房合同纠纷给解决了,大山人民法庭的法官在现场调解的时候,让双方当场兑现了剩余款项。这事儿挺让人解气的。大山人民法庭知道基层治理很重要,这事儿也成了一个好榜样。案子是因为文某在2025年4月给郭某、胡某夫妇盖房子,盖完后大家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扯皮,郭某夫妇不但不给钱,还把文某的扣件、钢管给扣下了。文某本来是想走诉讼这条路的,好在盘州市人民法院大山人民法庭先把这事儿给拦下来了。调解人员先打电话沟通了一下,发现双方的分歧在于责任认定和怎么修房子。郭某那边觉得文某一直不修房子才不给钱,文某那边觉得被扣材料影响了干活还觉得对方要求不合理,所以僵持不下。为了弄清真相,调解员没坐在办公室里等,直接去现场看了。这一看就把事情给摸清了。调解员跟郭某、胡某讲清楚了扣人家东西是犯法的;也给文某说清楚如果去做司法鉴定的话花钱多时间长。调解员让大家换位思考一下,想办法用最简单的办法解决问题。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说和分析利弊后,双方终于愿意互相让步:文某不要利息和赔偿了,自己把被扣的材料拉走;然后双方从剩下的3.28万元建房款里扣下1.2万元给郭某、胡某自己去修房子。不过光签协议还不够实在,调解员趁热打铁让郭某、胡某直接把剩下的2.08万元用手机转给了文某。这样一来钱马上到手了材料也拿回了,纠纷在诉前就彻底解决了。文某可以赶紧拿钱去干活了,郭某也能自己修房子了。这事儿说明法院在基层治理上很主动很积极。大山人民法庭用这种“调解+当场付款”的方式不仅化解了矛盾还保护了大家的权益。这也是法院响应“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也是帮助乡村振兴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表现。以后多做这种事能让老百姓觉得司法服务更贴心更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