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面临新挑战。传统的普法方式形式单一、内容专业性强,难以满足低龄儿童的认知需求。数据显示,我国3-6岁儿童安全自护教育覆盖率不足40%,校园安全事件中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
法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这需要司法机关、教育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当法律知识以儿童易于接受的方式传递,当司法关怀融入成长教育,法治精神才能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长春朝阳法院的实践表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既要坚持制度规范,又要注重方法创新。只有将专业性与适龄性有机结合,才能真正让法治之光照亮每个孩子的成长道路,为法治社会建设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