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违规挂证赚钱的事儿,最近让大家都特别关注。董某这个人,是某区国资委的副主任,他把自己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挂到了私营企业B公司。这个B公司平时老在区国资系统里承接业务,跟董某的工作范围还有点交集。他把这个证书挂到那边好几年,累计收了16.5万元的报酬。 大家讨论这事儿的时候,看法不太一样。有人觉得这是受贿,有人说是违反了国家法律,还有人觉得是违反了党的纪律。法律专家分析说,要把这种行为定性清楚,得看它背后的实际情况。 首先看受贿这一块儿。如果董某跟企业没什么具体的请托或者约定,他拿的钱也跟别的挂证人差不多,没有明显多拿。而且也没证据证明他利用职务给公司捞好处,那就不太好认定他是受贿了。 不过如果他拿的钱明显比市场价高很多,或者公司其实根本不需要这个证书却硬要给他钱,那可能就触犯了法律红线。 然后再看法律方面。《行政许可法》里写得很清楚,证件不能出租、出借,注册人员也不能违规挂靠证书。这种行为搞乱了职业资格的管理秩序,是不允许的。 最后是党的纪律这块儿。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干部如果违规在外面兼职赚钱就是违纪。尤其是像董某这种把证书挂在管理服务范围内的企业里,不管有没有具体的请托谋利,都已经可能影响他公正做事了。 综合起来看,专家们更倾向于第三种看法,就是把董某的行为认定为违反廉洁纪律的违规兼职取酬。这个判断既考虑到他没构成典型的受贿罪,又涵盖了他违法挂靠证书的事实,更重要的是反映了党员干部得遵守特殊义务的要求。 大家在讨论这件事的时候都觉得,这种现象表面上是管理问题,其实是考验党员干部怎么用权、作风怎么样的试金石。搞清楚它到底是犯法还是违纪特别重要。纪检监察机关得加强监督和协作,党员干部自己也得守好规矩、公私分明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