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体育运动学校辞退长期失联职工 事业单位规范用人管理再引关注

郑州市体育运动学校(郑州市体育中学)日前在《郑州日报》刊登公告,宣布自2025年12月31日起解除与职工吴侯仲的聘用关系。

公告显示,该职工因长期处于失联状态,已无法履行工作职责,校方依据国务院第652号令相关规定启动解聘程序。

此次解聘决定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15个工作日或年度累计旷工超30个工作日,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该校作为郑州市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此次处理既维护了组织纪律的严肃性,也保障了单位正常教学秩序。

分析人士指出,该事件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深化,全国现有约3000万事业编制人员的管理正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2023年全国事业单位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统计显示,因履职不到位引发的纠纷占比达17%,较上年上升3个百分点。

此次郑州案例的规范化处理,为破解"在编不在岗"等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法治化解决方案。

从制度层面观察,2014年施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构建了"进、管、出"全链条管理体系。

此次解聘事件中,校方严格履行告知义务,通过省级党报刊登公告,既符合程序正义要求,也体现了对劳动者知情权的尊重。

郑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例将纳入本年度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培训教材,作为依法用工的示范案例。

前瞻行业发展,随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等配套文件陆续出台,未来人事管理将更注重绩效导向。

专家建议,各类事业单位需建立常态化履职监测机制,通过数字化考勤系统与定期岗位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人事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转型。

事业单位是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人员管理既要讲纪律、重效率,也要守程序、明边界。

对长期失联、无法履职的情形依法处理,体现规则的刚性;在程序、送达与信息公开上更精细、更规范,则体现治理的温度与水平。

以制度为准绳、以规范为保障、以服务为目标,才能让公共岗位真正“有人负责、有人履职、有人监督”,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公共治理的信任度与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