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真逃债”这个事法律绝对不认

帅某在面临230万余元的债务时,竟然想通过离婚来把财产转移给前妻王某,试图躲避这笔债。他在2023年1月借了钱没还,债主张某就把他告到了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2月的时候,法院判决帅某得还钱,这笔判决从那时候起就有效了。到了2023年11月,也就是判决确定要还钱的日子快到的时候,帅某和王某签了个奇怪的离婚协议。协议里说帅某名下的存款、房子、车子全都归王某,还得给王某一笔“借款”,如果晚还就得按日3%收违约金,算下来年利率都超过1000%了。这明显是在损害张某的权益。到了2025年6月,张某发现了这个情况,就觉得帅某是在故意转移财产。7月份的时候,张某找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帮忙,请求撤销那个离婚协议里关于分房产和车子的条款。法院查清楚发现,帅某和王某签协议的时候早就知道这笔大额债务了。协议里让帅某把所有财产都给王某却不给钱,还设了高额的违约金,这分明就是在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所以法院一审就判决撤销了那部分约定条款。帅某不服上诉到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法院觉得一审说得对,帅某这么做就是想逃避执行。最后在2025年12月8日的二审判决里维持了原判。这个案子告诉大家:离婚自由和财产处分权利不能成为逃避责任的借口;“假离婚、真逃债”这种事法律绝对不认。今后法律还会加大对这类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大家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