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新规 规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制定执行

近年来,网络交易平台在提升交易效率、拓展消费场景的同时,平台规则引发的争议也持续受到关注。

“仅退款”适用边界不清、以规则名义收取费用或罚款、会员权益被调整后用户感知“降权”等问题,既触及平台内经营者的经营预期,也影响消费者对网络交易环境的信任度。

规则作为平台治理的基础性工具,一旦制定、修改和执行缺乏透明与约束,容易放大平台与商家、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与权利不对等,进而影响行业生态。

问题层面看,一些平台规则存在三类突出矛盾:其一,规则出台节奏快、解释权集中,经营者难以及时了解、参与和适应,导致成本与风险外溢;其二,规则执行缺乏统一尺度,争议处置与申诉救济不顺畅,容易出现“同案不同处”、处置随意等现象;其三,部分规则对会员、商家等特定主体影响较大,但告知不充分、变更缓冲不足,引发权益预期落差。

上述问题若长期存在,将对平台经济的稳定运行产生掣肘。

原因层面看,平台经济具有高频迭代、规模效应显著等特征,平台以规则组织交易、管理风险本属必要,但部分平台在追求效率与增长的过程中,更强调单边管理便利,忽视规则的正当程序与权利平衡。

一方面,平台治理高度依赖算法与规则组合,规则调整带来的影响往往呈“放大效应”;另一方面,平台内主体众多、交易链条长,若缺少明确的程序要求与外部监督,容易出现以“内部规则”替代“公共规则”的倾向。

由此,建立更清晰的规则治理边界与流程成为完善平台治理的重要抓手。

影响层面看,新规的出台有望在三个方面形成正向牵引:一是提升规则透明度,减少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摩擦和误解,稳定平台内经营预期;二是强化执行公正与救济机制,推动纠纷处理更可预期、更可追溯,降低治理随意性;三是聚焦“仅退款”、不合理收费罚款、会员权益减损等社会反映强烈问题,明确禁止性要求,有助于纠偏平台规则对商家自主经营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失衡。

更重要的是,通过制度化约束,推动平台从“经验式管理”转向“规则化治理”,为行业竞争回归到服务质量、供给能力与合规水平提供基础条件。

对策层面,《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围绕“制定—修改—执行—监督”全链条作出制度安排:在程序公开方面,强调规则制定修改要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设置必要过渡期,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事项要常态化沟通协商,保障相关主体的参与权与知情权;在执行公正方面,要求保障申诉权利,建立交易纠纷解决机制,并对第三方机构与工作人员开展培训,防止执行随意与规则滥用;在突出问题治理方面,明确禁止平台借助规则不合理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经营、收取不合理费用、实施不合理罚款、减损会员权益等行为;在社会共治方面,鼓励平台发布合规报告,监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第三方机构开展评议,形成多元参与的监督机制。

与此同时,新规强调平台负面管理措施要充分告知理由与依据,并提供申诉渠道;会员规则调整应在续费前充分告知权益变化,减少“规则变更在先、消费者知情在后”的情形。

前景层面,平台规则治理的规范化将成为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变量。

随着监管部门进一步指导督促平台排查清理不公平、不合理规则,平台将更需要在风控与权益之间取得平衡:既要维护交易安全和消费者合理诉求,也要防止过度治理伤及商家经营活力与正当权益。

可以预期,未来平台竞争将更强调合规能力与治理能力,规则制定更注重可解释、可执行与可救济,行业生态也将从“单边管理”向“协同治理”转变。

与此同时,规则透明度提升后,公众监督和社会评议将更具操作性,推动形成更稳定、更可信的网络交易秩序。

当算法权力需要戴上法治"紧箍咒",这场针对平台规则的精准监管,不仅是对市场失灵的矫正,更是对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的重大升级。

从"野蛮生长"到"规范发展",中国平台经济正在书写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新篇章,其探索实践或将为全球数字治理提供重要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