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ai做明星拜年视频搞商业宣传公司给罚了

听说了没?最近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判了个稀罕事儿,把用AI做的明星拜年视频用来搞商业宣传的公司给罚了。这家公司是为了在某年春节给自家自媒体平台搞点营销效果,把那个明星孙某某的形象、声音,全都通过AI技术给整合成了一段视频。孙某某一看就不干了,觉得这事儿太坑人,自己根本没同意也没授权。结果呢,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经过审理,觉得这公司用孙某某的名、脸和声音都属于侵权行为。因为那个视频里的声音和孙某某本人的太像了,大家伙儿一看就知道是他,所以就算是用AI弄出来的声音,法律也得保护他。 到了2024年2月的时候,这家餐饮公司又在某平台上发了一段视频。视频里AI合成了一个孙某某的形象,配上了合成的声音。他还特别热情地对观众说:“Hello!大家好,我是XX。我代表成都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祝新老客户新年快乐、身体健康、财源广进、龙年大吉、阖家幸福、长长久久!”这一下直接把孙某某给惹毛了,他认为自己的肖像权、姓名权还有声音权益都被侵犯了。于是他把这家公司和它的老板许某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把视频删掉、公开道歉,还要赔偿30万元。 法院那边琢磨了一下,觉得那个视频里的样子确实很像真人。关键是那声音也很有特点,普通人一听就知道是谁。所以不管AI怎么处理声音,只要大家能听出来是某个人的特点就行。既然那个老板许某是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也是唯一的股东,那他的财产跟公司的也分不开。既然侵权视频已经在庭审时被删掉了,法院就判让他们在那个平台上发个道歉声明,至少挂七天。至于赔偿金额嘛,法院觉得这种行为挺恶劣的,给判了10000元。判决下来后,双方都没上诉,案子就算结了。 话说现在AI技术普及了以后啊,用它来合成明星声音做拜年视频、搞商品推广的事情越来越多。有些商家为了多赚点流量和关注度就不管不顾了。这种情况下维权的官司也就越来越多。跟以前那种侵权不一样的是,现在的AI生成技术自主性强、过程又不透明、还能互动起来。这给法官们判案带来了不小的麻烦。 但大家要明白一点啊:不管怎么用技术处理声音也好还是搞什么花样也好,核心原则还是那个“可识别性”。只要一般人或者熟悉这个声音的人能听出来是某个人的特点——音色、语调、发音节奏什么的——哪怕这声音经过了加工修改,这人的声音权益照样受法律保护。所以咱们做任何商业活动都得守住法律的底线啊!千万别为了那点流量就去随便侵犯别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