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原董事长一审被判死缓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的老郑建华最近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被依法审判了。这家法院把他的案子一审公开宣判,罪名有受贿、贪污、挪用公款还有滥用职权。判决结果是数罪并罚,判了死缓。老郑建华就是这家公司的党委书记、董事长,也就是大领导。因为他搞了不少钱,还乱用了权力。法庭给出的判决是这样的:受贿罪判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贪污罪判五年有期徒刑,罚人民币20万;挪用公款罪判十五年有期徒刑;滥用职权罪判七年有期徒刑。最后合并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另外还追缴了他的违法所得和收益。 法官查了下,从2003年到2021年,一共18年时间里,老郑建华利用自己当书记、董事长的便利给别人办事,收了人家不少好处费,一共折合人民币1.56亿多。他的行为还不止受贿这么简单,2007年到2008年间他伙同别人侵吞公款215万。2018年上半年又挪用公款给别人用了7亿多还没还呢。2015年到2021年期间他更是瞎指挥乱决策,给国家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法院认为老郑建华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和国企负责人,本来应该干好本职工作的结果他啥都不顾了。他理想信念丢了底限也破了把权力当成捞钱的工具。受贿数额特别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也恶劣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该判死刑;贪污数额大;挪用公款数额大而且大部分没还;滥用职权导致国家利益受损严重这四个罪名都得重判。 不过老郑也有话说:他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这点可以从轻处罚。还有他收受贿赂的时候有主动索贿情节这点要从重处罚。不过也有个好消息是他的受贿行为部分是未遂而且赃款赃物都追回来了这点可以酌情处理所以就没判立即执行死刑而是死缓。 这次审判充分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打击职务犯罪的决心也表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是谁只要犯法就得受罚。这次案件也警示所有公职人员特别是国企领导干部要敬畏法律别再让腐败分子有可乘之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