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基层公共服务领域用人需求与人才引进标准如何设定的讨论,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在答复省人大代表建议时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在确保合规的前提下尊重用人单位自主权;对人才引进,各地可根据岗位急需紧缺程度和专业匹配度,适度、科学放宽学历层次,但不宜以毕业院校层级作为限制条件;问题在于,部分地区在补齐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短板过程中,对高层次人才需求迫切,如何在提升引才效率的同时,避免“唯学校、唯学历”,成为基层招聘中的现实课题。代表提出将“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纳入人才引进范围,说明了地方扩大优秀人才来源、优化队伍结构的诉求。但在政策执行层面,若将院校标签设为硬性门槛,容易压缩人才供给面,与公开招聘“不得设置不合理限制条件”的导向不符,也可能引发公平性质疑。
人才评价体系改革关乎事业发展的活力与后劲。吉林的探索实践表明,减少对学历和院校标签的单一依赖,建立更开放的人才引进机制,不仅能释放基层用人单位的选才自主权,也能为各类人才提供公平竞争的发展空间。这种以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能力贡献为标尺的改革方向,有望为新时代人才工作提供可参考的地方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