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项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全国落地加速通关提效 助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

海关总署今日召开记者通报会,宣布自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25项跨境贸易便利化政策措施。

这一重要举措是对去年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成果的系统总结与深化推进,标志着我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新步伐。

去年以来,我国围绕跨境贸易便利化开展了专项行动,在相关部门的协同推进下,创新试行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此次向全国推广的25项措施,是在实践基础上精心遴选和总结的,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推广价值。

在促进跨境物流高效畅通方面,新措施重点强化了不同通道间及运输方式间的对接协作。

通过推动进出口集装箱实现"一次委托、一单到底、一次结算、一箱到底",有效简化了物流操作流程,降低了企业办事成本。

同时,积极拓展"空空中转""空陆联运""空铁联运"等多式联运业务,为不同类型货物提供了更加灵活高效的运输选择,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我国进出口物流体系。

在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方面,措施着力推进跨境电商等新兴贸易形式的健康快速发展。

全面落实跨境电商"离境即退税、销售后再核算"相关政策,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了更加便利的税收优惠环境。

支持带电货物航空运输,开展商务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的跨境互认,这些举措有效扫除了新业态发展中的制度障碍,为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提供了制度支撑。

在特殊商品监管方面,措施针对不同类型商品的特殊性进行了精细化设计。

简化进口汽车证件及手续办理,推广进口机动车"两证合一"应用,减少了企业的重复提交和多头跑动。

制定"药食同源"商品分类管理措施,推进"药食同源"进口商品便利通关,既保证了监管的科学性,又提高了通关效率。

在惠企便民方面,措施在多个环节实现了制度创新。

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互联互通,对国际航行船舶实施"联合查验、一次放行",这些举措大幅减少了企业办事环节。

农作物种质企业申请"一次提交"、审批核销"全程网办",充分体现了"一网通办、不见面办理"的改革方向。

同时,针对高信用企业的激励政策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AEO高资信企业在融资授信、融资担保、出口信保等方面获得更大支持,充分体现了诚信企业的获得感。

此外,通过进一步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行为,海事服务保障措施等举措,推动"新三样"等优势产业物流降本增效,有利于提升我国新兴产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这25项措施的全国推广,是在系统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的科学决策。

通过复制推广,可以让更多地区、更多企业受惠于改革成果,形成全国一盘棋的良好局面。

措施的推出充分考虑了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实际需求,既有宏观层面的物流体系优化,也有微观层面的具体办事流程简化,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在全球贸易格局深刻调整的背景下,我国以制度型开放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此次便利化措施的全面推广,既是对企业诉求的积极回应,也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务实之举。

未来,随着政策红利持续释放,我国外贸韧性与活力将进一步增强,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