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协委员分组审议人事事项 民主协商推进选举工作规范进行

1月29日上午,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进入重要议程阶段。出席会议的全体委员分组就人事事项进行讨论。这是政协会议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也是凝聚共识的具体体现。 本次分组讨论主要围绕三项内容展开:一是审议有关人事事项,包括对候选人建议人选进行评议;二是讨论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三是审议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三项议程相互衔接,共同构成会议选举工作的程序安排。 充分协商的讨论中,委员们对候选人建议人选作了认真评议。委员们一致认为,有关人选政治立场坚定,理论素养扎实,组织领导能力和工作经验较为突出,符合任职资格和条件,是拟任职务的合适人选。共识的形成,反映了委员们对人选情况的充分了解,也体现了民主评议的严肃规范。 关于选举办法草案,委员们逐条讨论后认为,草案严格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州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本次补选的实际需要,程序清晰、操作性强,委员们一致表示赞成。 在审议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时,委员们认为,名单在党派、性别、民族、区域、界别各上分布较为合理,代表性较强。有关人选具备履职所需条件和公信力,能够保障选举过程公平、公开、规范,委员们对此表示认可。 委员们表示,将以高度的责任感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认真投好自己的一票,确保会议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会议选举程序看似是工作环节,实则集中体现政治原则、制度规范与民主实践。坚持依法依规、充分协商、严谨组织,才能让每一张选票体现信任与责任,让每一次选择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并在凝聚共识、服务大局中更好发挥协商民主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