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黄茂军为副市长并接受陈新武辞去副市长职务

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1月20日依法通过两项人事决议,对市政府领导班子作出调整。陈新武同志辞职获批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陈新武同志辞去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有关决议已报请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黄茂军同志被任命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同次会议决定任命黄茂军同志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进入市政府领导班子,参与相关工作。

地方政府领导班子的调整,是依法履行人事程序、完善治理体系的重要环节;此次重庆市政府副市长人事变动,既严格依规办理,也与当前发展需求相衔接。随着新任职同志履职,重庆服务国家战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各上有望取得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