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专项检查中暴露无证售烟行为,扰乱经营秩序。
近日,广西柳州市鱼峰区麒麟街道市场监管所会同城区烟草专卖部门开展烟草市场专项检查时,在辖区一处便利店发现收银台区域公开摆放并对外销售多种烟草制品。
执法人员依法核查经营资质,经营者未能提供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经现场询问,经营者承认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开展烟草零售经营,时间已逾一个月。
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烟草制品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立案调查,后续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原因——许可门槛认知不足与逐利冲动叠加,成为违规诱因。
烟草制品实行专卖管理,零售环节依法需取得相应许可,这是确保流通可控、税利规范和消费安全的重要制度安排。
基层监管实践中,一些小微经营主体对许可管理的严肃性认识不足,存在“先卖后补”“以小额经营不易被查”为侥幸心理;同时,便利店客流稳定、烟草产品复购率高,个别经营者在利益驱动下铤而走险。
此类行为往往伴随进货来源不清、台账不全等问题,增加监管难度,也埋下向未成年人售烟的风险隐患。
影响——侵蚀公平竞争环境,损害消费者权益与治理成效。
无证经营破坏了依法合规经营主体的正当利益,形成不公平竞争;若烟草来源不明,还可能出现假冒伪劣、走私或渠道外流等问题,影响消费者知情权与安全感。
更值得警惕的是,无证售烟门槛低、管理弱,容易成为未成年人接触烟草的薄弱环节,与未成年人保护、公共健康治理目标相悖。
对城市治理而言,烟草市场秩序关乎行业规范、税收管理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必须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对策——强化部门协同与精准监管,推动“查处+教育”并重。
此次案件体现了市场监管与烟草专卖部门联动执法的协同效能:一方面依法快速固定证据、采取先行登记保存并立案调查,形成震慑;另一方面,通过案件查处向辖区经营者释放明确信号,督促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许可经营、依法进货、规范陈列与销售管理。
鱼峰区相关部门表示,将以此案为警示,围绕烟草经营资质开展专项排查,重点打击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并将“向未成年人售烟”等作为监管重点同步推进。
与此同时,普法宣传将进一步下沉到街区、市场和小店铺,提升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引导其按程序办理许可、规范经营行为,从源头减少违法发生。
前景——以常态化治理巩固市场秩序,形成长效机制。
当前,零售终端点多面广、业态灵活,烟草市场监管需要在专项整治基础上向常态化、精细化迈进。
业内人士认为,下一阶段应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与线索闭环处置流程,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业态的巡查频次;同时推动经营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健全进货查验、台账管理与“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提示等制度要求。
通过“严执法、强宣传、重预防”并行,才能持续压缩违法空间,维护良好营商环境。
规范烟草制品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既是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建设诚信市场的必然要求。
本案的查处和后续的专项排查行动,充分体现了我国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定决心。
只有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管,才能有效遏制违法经营行为,促进烟草制品经营领域的健康发展,最终实现对消费者权益的有效保护和对社会秩序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