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近日发生一起医疗纠纷;患者宋某因上腹痛到消化内科就诊,随后转入心血管内科进行心脏射频消融术。手术中患者突然呼吸心跳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 省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意见显示,虽然该手术具有医学指征,但医院术前风险告知上不够充分,术中操作也未能充分体现谨慎义务,最终认定医院应承担主要责任。 医疗记录显示,患者从初诊消化系统症状到接受心脏介入治疗仅相隔9天。业内专家指出,这类手术虽然是常规治疗手段,但术前评估必须严格把握适应症,特别是对高龄患者应当进行多学科会诊。虽然手术并发症难以完全避免,但医院在风险告知环节的疏漏直接影响了患者的知情选择权。 目前医患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赔偿标准。医院承认按鉴定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但认为患方的赔偿诉求远超法定标准。法律专家表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赔偿应参照当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值得关注的是,该案发生在新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实施后,对医疗机构处置类似事件具有参考价值。 涉事医院已启动整改,包括强化术前风险评估制度、完善知情同意书签署流程等措施。南通市卫健委表示将以此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据统计,2024年全国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同比下降12%,但手术对应的纠纷仍占总量的34%,这提示围手术期管理仍是医疗安全的重点。
这起医疗事件的处理展现了医疗纠纷解决的规范化方向;通过专业的医学鉴定明确责任,既保护了患者权益,也为医疗机构的改进提供了方向。当前医疗安全的关键不仅在于医学技术,更在于医疗伦理的落实——充分的风险沟通、严谨的操作规范、对患者权益的尊重。只有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之间建立起更加透明、互信的沟通机制,才能更好地保护患者安全,推动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