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件回顾与争议焦点 2023年8月,养老中心厨师乔某因哥哥病危向经理请假15天。经理无法批准后,乔某主动申请不带薪假期。8月20日晚哥哥去世,乔某当晚返乡奔丧,并承诺次日上班。返京后却被要求写辞职信,最终收到辞退通知。 用人单位的辞退理由是乔某未获同意擅自离岗,且未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医疗诊断。养老中心还辩称,法定丧假仅适用于直系亲属,兄长去世不在范围内,乔某的请假影响了工作开展。 二、法律认定与司法逻辑 北京三中院的判决触及劳动法的核心原则。法院认为,解除劳动关系是最严厉的惩戒措施,必须严格审查其合理性和合法性。在审查中需要综合考量用人单位的业务性质、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实际损失、是否存在其他替代措施等因素。 法院指出,乔某在哥哥病危期间主动请假,这是基于人伦道德和家庭责任的正当诉求。虽然请假未获批准,但提出的是不带薪事假,并未强行占用公司资源。用人单位以"擅自离岗"和"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直接辞退,明显违反公序良俗,超越了必要的惩戒范围。 三、现实启示与制度完善 该案反映出当前劳动关系中的问题:部分用人单位处理请假过于僵化,将规章制度与人文关怀对立。员工面临家庭突发状况时,适度灵活处理既是道德选择,也是法律要求。 关于丧假范围,不同地区规定存在差异。虽然传统丧假制度主要针对直系亲属,但这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对其他亲属的丧事完全不予考虑。在员工主动提出不带薪假期的情况下,拒绝并辞退员工的做法显然缺乏人性化考量。 四、对用人单位的启示 该判决为用人单位提出了明确警示。处理员工请假时,应建立更合理的评估机制,区分不同情形的严重程度。对于员工因家庭突发事件提出的请假申请,即使无法完全批准,也应通过协商、调整工作安排等方式寻求解决,而非简单地以辞退作为终极手段。这样既能维护企业正常运营,也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前瞻性思考 随着劳动法制的完善和司法实践的深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正从单纯的雇佣关系向更平衡的合作关系转变。法院通过这类案件逐步确立了一个基本原则:即使劳动者存在违纪行为,用人单位在选择惩戒措施时也必须遵循比例原则,不能动辄使用最严厉的解除手段。这对建立更和谐、理性的劳动关系至关重要。
劳动关系既是契约关系,也是社会关系。依法管理不等于机械管理,规则的权威需要以合理、必要、可预期为支撑。该案提醒用人单位:在重大紧急家庭事件面前,恰当的制度安排与审慎的处分选择,既是对劳动者基本情感的尊重,也是降低法律风险、维护组织稳定的现实需要。只有让制度既有尺度也有温度,才能在效率与公平之间找到更可持续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