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态劳动者是数字经济的重要力量

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催生了外卖骑手、网络主播、网约车司机等一大批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他们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自然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白皮书显示,2022年以来,该院审理的这类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一直在小幅攀升。从职业分布来看,外卖骑手占了大头,大约是32%。这其中,超过一半的官司都是为了确认劳动关系,或者讨要工资差额、加班费、未休年假补偿。 外卖骑手夏某就因为被合作企业封了账号去仲裁,要求给钱。他拿出了晨会记录和考勤规则,一审法院觉得证据不够充分,判他输了;直到二审法院认定企业实际上是通过晨会点名、罚款和固定工时在管着人,这才改判支持他。这就反映出一个问题,新业态的工作关系不清晰,也不好收集证据,维权难上加难。 现在的用工模式很复杂,不少企业签的协议五花八门,想把关系搞模糊。有些公司为了省钱,甚至让员工注册个体户,签承揽协议来避法律责任。但实际上企业还是用考勤、奖惩、算法来控制人。最麻烦的是算法黑箱问题,平台定的规则往往直接决定你赚多少钱、派什么单、表现好不好,你根本不知道具体的规则是什么,更没法举证。 这种隐蔽的控制让劳动者在打官司时非常被动。一方面打官司要花很多钱,另一方面企业又能利用漏洞占便宜。长此以往,这会影响就业质量,也不利于平台经济的发展。 针对这种情况,上海一中院提出要突破计件报酬、灵活接单等表面形式,看企业有没有实质性的管理行为。在夏某这起案子里,法院就抓住了企业的实际控制来认定劳动关系。这说明现在的审判思路更看重实质内容而不是形式。 法院还建议要完善法律规范,把平台企业、合作企业和劳动者的责任都理清楚,还要建立更透明的算法协商机制。 未来我们得靠立法、行政、司法和社会监督一起发力,探索适合新业态的保障机制。新业态劳动者是数字经济的重要力量,他们的权益关系到社会公平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司法实践通过厘清标准给劳动者撑腰了,也给市场发了信号:技术创新不能牺牲人的合法权益。只有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才能让平台经济走得更稳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