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拖欠货款是企业经营中常见风险点,尤其在设备采购、工程服务等交易中,一旦付款延迟,往往导致供货企业资金回笼受阻,进而影响生产安排、员工薪酬与后续订单履约。
本案中,某设备公司与豫西一处滑雪场因设备买卖产生货款争议,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约定滑雪场应于2025年6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货款。
但滑雪场未按约履行,设备公司遂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如何找到被执行人实际控制人、如何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秩序的前提下推动履行,成为案件能否快速落地的关键。
原因—— 从交易层面看,滑雪场等季节性文旅项目现金流具有明显周期性,旺季集中在冬季,淡旺季资金调度差异较大,部分经营者在资金紧张时容易出现拖延付款行为。
从治理层面看,一些市场主体对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认识不足,误以为“拖一拖、缓一缓”可以降低成本,却忽视了拒不履行将带来信用惩戒、强制措施乃至刑事风险的叠加后果。
与此同时,传统执行受制于“人难找、财难查”,被执行人可能通过异地经营、临时办公等方式降低被发现概率,导致执行周期拉长、企业维权成本上升。
影响—— 对供货企业而言,拖欠货款直接影响资金周转与再投入能力,若形成链式拖欠,还可能引发上下游连锁反应,损害市场交易信心。
对被执行人而言,拒不履行不仅会导致强制执行措施升级,还可能面临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进而影响融资、采购与合作伙伴选择。
对营商环境而言,案件能否快速执行到位,是社会公众评估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窗口。
执行效率越高、规则约束越明确,越能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市场预期。
对策—— 据介绍,2月10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开展执行工作中,依托一条短视频直播线索,研判被执行人活动轨迹并迅速行动,跨市赶赴豫西滑雪场。
到达后,执行干警在办公区域依法查找并顺利联系到滑雪场实际经营人高某。
执行人员没有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围绕生效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诚信经营对企业长远发展的意义进行释法明理,推动当事人从“算眼前账”转向“算长远账”。
在法理与情理的双重引导下,高某当场通过手机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案件实现“当日到场、当日履行、当日结案”。
前景—— 随着网络信息与社会活动日益数字化,执行工作正在从单一线下查找向“线上线索+线下处置”协同转变。
通过依法依规使用公开信息线索,提高查人找物效率,有助于压缩失信空间、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下一步,推进执行工作提质增效仍需在三方面持续发力:一是强化生效文书自动履行的引导机制,通过信用提醒、履行告知等方式推动当事人主动履行;二是完善执行联动与信用惩戒体系,形成跨区域、跨部门的信息共享与约束合力;三是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债权实现的同时,兼顾企业正常经营与就业稳定,推动“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在法治框架下提高执行精准度与速度,将为稳定市场预期、提振经营主体信心提供更坚实支撑。
这场发生在冰天雪地里的执行行动,犹如冬日里的一股暖流。
它既温暖了维权企业的心,也彰显了法治精神的温度。
在构建诚信社会的进程中,司法机关既要当好"铁面包公",严格执法;也要做好"和事佬",促进和解。
当每一位市场参与者都能自觉守法、诚信经营,我们的营商环境必将更加清朗,经济发展也将获得更强劲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