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粮食安全这道国家大题面前,耕地是最基础的生产要素。
近年来,我国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过去数十年,耕地流失速度令人担忧。
从1957年到1996年,我国耕地年均净减少超过600万亩;1996年至2008年,年均净减少超过1000万亩;2009年至2019年,年均净减少更是超过1100万亩。
按照这一趋势延续,2030年就可能突破18亿亩耕地红线,直接威胁国家粮食安全。
这种"竭泽而渔"式的耕地消耗模式已成为过去。
党中央高度重视耕地问题。
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强调"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近年来,通过实施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建立"长牙齿"的硬约束措施,耕地保护工作取得转折性进展。
自2021年起,全国耕地面积连续增长,截至2024年底达到19.4亿亩,比2020年增加2800万亩。
这一数据变化标志着耕地保护从被动应对向主动管理的转变。
然而,数量由降转升只是耕地保护的新起点,而非终点。
当前我国耕地保护面临的深层困境仍未根本解决。
一方面,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优质耕地资源紧缺,后备耕地资源不足,可用于开垦的耕地空间日益有限。
另一方面,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仍在加快,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依然较大。
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此外,考虑到今后农产品需求升级和立足国内保供给的需要,耕地建设的任务更加艰巨。
为应对这些挑战,我国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耕地保护政策工具体系,包括管控型、激励型和建设型三类政策工具。
当前的目标是确保全国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65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46亿亩。
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多维度、全方位的努力。
从法治视角看,耕地保护的制度框架不断完善。
自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制度实施以来,各地党委、政府的耕地保护责任不断压实,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在萌芽阶段就被发现并制止。
随着黑土地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出台,盗挖黑土等违法行为的刑事追究判例不断增加,法律威慑力显著提升。
从利益视角看,需要理顺耕地保护过程中各相关方的权益关系。
由于种粮效益相对较低,过去一些地方曾将耕地视为"唐僧肉",挪作他用。
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建立耕地保护的经济奖惩机制,对耕地保护任务缺口省份收取经济补偿,对多承担保护任务的省份给予奖励。
同样,治理耕地"非粮化"也需要采取经济手段,调动农民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
从观念视角看,需要在传统办法之外创新思路。
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不必局限于改造土地、以地适种,还可以培育耐盐碱作物新品种,以种适地,发展盐碱地特色农业。
耕地占补平衡不仅是数量平衡,更是产能平衡,必须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整补散。
开垦耕地也要遵循原则,尊重自然和生态规律,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新开垦耕地。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提高耕地质量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中央财政克服困难大幅提高了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
各地要用好这些宝贵资金,完善建设、验收、管护机制,确保建一亩成一亩。
面对极端天气现象多发的新形势,农田建设要聚焦补短板,增强保水保土保肥能力,提高抵御灾害能力。
建设重点应放在田内,优先开展田块整治、灌排体系、田间道路和电力设施等基础建设。
保护耕地、建设耕地的最终目的是用好耕地。
这涉及农业生产自身的优化调整。
要把有限的耕地用到刀刃上,排出优先序。
首先,耕地尤其是优质耕地必须优先用于保障种粮;其次,油料、糖料、蔬菜、棉花等也要兼顾。
当前倡导的大食物观,目的是鼓励开发非传统耕地资源,拓展农业生产空间。
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既可减轻耕地压力,又能丰富多元供应。
此外,汲取农耕文明智慧,推进用地养地结合,也是提高耕地可持续利用能力的重要途径。
耕地保护不仅是资源守卫战,更是发展方式转型的深刻革命。
从"守红线"到"提质量",从"保数量"到"优结构",中国正以系统思维重构人与自然的关系。
正如黄土高原上的梯田见证着千年农耕智慧,今天的耕地治理也将在历史坐标系中留下可持续发展的时代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