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消委会发布"3·15"消费警示 倡导品质消费新理念

记者从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获悉,随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清远市消委会面向社会发布消费提示,围绕品质消费、预付安全、绿色低碳与依法维权等关键环节,提示消费者增强风险识别能力,推动消费从“价格导向”向“品质导向”转变。 问题:促销套路叠加、预付消费风险与质量隐患仍需警惕。消委会指出,当前部分消费场景中,“低价引流—加价升级”“限时抢购—冲动下单”“清仓甩卖—以次充好”等营销方式较为常见,容易诱导消费者忽视质量与售后条款。,美容健身、教育培训等行业的预付式消费仍是纠纷易发领域,个别商家以口头承诺替代合同约定,或以大额折扣推动一次性充值,后续出现退费难、服务缩水等问题。线上线下融合的购物环境中,假冒伪劣、“三无产品”、夸大宣传等现象也对消费安全构成挑战。 原因:信息不对称与消费决策“快节奏”是诱因。业内人士分析,一上,商品与服务信息呈现碎片化,消费者难以短时间内完成对资质、质量、价格与售后等要素的全面核验;另一上,平台化营销强化“即时成交”,叠加“充值优惠”“满减券包”等机制,易放大冲动消费。同时,部分经营主体守法合规意识不足,合同条款不规范、宣传边界把握不严,加剧了消费纠纷发生概率。对不少家庭而言,囤货习惯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带来过期浪费与资金占用等隐性成本。 影响:损害消费者权益,降低消费信心并影响市场秩序。消费纠纷不仅造成财产损失与维权成本上升,也会削弱消费者对品牌与行业的信任度,影响服务业稳定预期。质量问题与虚假宣传一旦形成负面示范,可能引发“劣币驱逐良币”,使诚信经营者承压,进而影响“提升消费品质”的整体目标。过度包装与非理性囤积造成的资源浪费,也与绿色低碳发展导向相背离。 对策:围绕“买得值、用得安心、退得明白”提出系统提示。其一,按需选购、拒绝浪费。消委会建议消费者回归真实需求,货比三家,避免被“限时特价”“清仓甩卖”“充值优惠”等话术裹挟,优先选择质量可靠、性价比合理、售后机制完善的商品与服务;对有囤货习惯的消费者,应关注存放条件和使用期限,控制一次性采购规模,减少过期与闲置。其二,认准资质、把好质量关。购物、就餐、接受服务时,尽量选择证照齐全、口碑良好的经营主体;购买食品、日用品、家电等,应重点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明以及3C认证等关键信息,坚决拒绝“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选购保健品要识别正规标志,不轻信“包治”“速效”等夸大宣传;涉及美容健身、教育培训等服务,应核实经营资质与从业资格,警惕虚假承诺。其三,理性预付、谨慎签约。消委会提醒,预付式消费要以合同为准,不以口头承诺替代书面约定,重点审阅服务内容、收费标准、退费方式、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尽量避免大额一次性充值或签订期限过长的服务协议,降低“资金沉淀”风险。其四,倡导绿色简约、健康消费。鼓励选择节能环保、可循环利用产品,抵制过度包装和奢侈浪费,把“实用、健康、耐用”作为重要衡量标准。其五,留存凭证、依法维权。消费后要保存发票、收据、支付记录、沟通记录及促销截图等证据材料,发生纠纷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12345热线,或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投诉,依法理性维护权益。 前景:以品质消费带动供给升级,推动放心消费环境持续完善。受访人士认为,随着消费者对品质与服务体验的关注度提高,市场竞争将从单纯价格比拼转向质量与信用比拼。下一步,在监管部门持续加强质量治理、合同规范与消费教育的基础上,经营主体应更加重视合规经营与售后保障,通过透明信息、明码标价、完善退换机制与诚信承诺,提升消费获得感。多方共治之下,清远有望继续形成“敢消费、愿消费、放心消费”的良好氛围,为扩内需、稳预期提供支撑。

品质消费既是对个人权益的保护,也是社会文明的体现。当消费者都能理性消费、依法维权时,市场的公平诚信就有了坚实基础。3·15不仅是一个特殊的日子,更应该成为日常消费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