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禺《雷雨》

万家宝,原名叫曹禺,他在湖北潜江长大,后来去了南京大学上学。在他的经历里,把“家”写成了一口深井和一面镜子。曹禺笔下的周公馆里,有八个人的三十年爱恨情仇,在一个雷雨夜里倾泻出来。这个雷雨夜不仅是周朴园封建大厦轰然倒塌的时刻,也给周冲等年轻人的胸腔里注入了强烈的心跳声。 上海,1925 年前后,资产阶级的繁华与封建残余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张密不透风的网。曹禺把这张网轻轻地挑破,《雷雨》就把这些故事暴露在人们面前。《雷雨》里最震耳欲聋的底色就是周公馆吊灯熄灭时那一瞬间。 周冲是这个故事里最亮的一束追光。他是个十七岁的孩子,身体很小却充满着快活着孩子般的幻想。他就像闯进了周朴园冷冰冰客厅的一束光,手里拿着球拍和毛巾,穿着白衬衫散发着活力。他有个大梦想,就是飞向没有争执、没有虚伪的海面。他喜欢母亲还能原谅别人这个细节给他带来了深深的触动。 当鲁大海被父亲开除的时候,周冲拍案而起,“爸爸,这不是时髦不时髦的事!”。这句话撕碎了少爷和工人的身份区别又重新拼贴起来。他恨不平等、恨强权、甚至恨那个叫人喘不过气的父亲。少年愤怒像初夏暴雨猛烈而注定无法改写天命。 曹禺在《雷雨·序》里说:“周冲是这个郁热氛围里一个不调和的谐音。”正是因为有他在《雷雨》中存在才让故事不只是黑暗还有明暗交错的心跳感。 周冲像春梦般存在于那个烦躁多事的夏天里。他活在美梦里却看不清外界血腥污浊与现实中的不平等。他对社会、家庭、爱情都交出信任作业却只换回一声闷雷和一声“砰”。理想碎成玻璃碴子扎进胸口却闪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