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咱聊聊国联民生证券那个2.75亿元的虚假陈述赔偿案,二审程序已经开始了。这个案子涉及的金额特别大,还有好多中小投资者的权益问题,大家都挺关注的。国联民生证券是国联民生股份有限公司(601456.SH)旗下的子公司,就因为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了他们赔偿2.74亿元,所以不服气,直接给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了。法院也已经给双方发了《受理案件通知书》,说明二审正式启动。这事儿说到底是因为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造假搞出来的。 龙力生物以前被叫做“生物燃料第一股”,2011年在深交所上市。结果证监会一查,发现它在2015年到2017年上半年期间,搞了一大堆假账来虚增利润。2020年7月它就退市了,进了新三板。证监会也对他们罚款了。可退市也不是责任的终点,从2022年开始,好多买了这家股票的中小投资者就开始打官司要钱了。他们觉得自己因为这家公司造假亏了钱,所以要求公司老板、管理层还有承销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一起赔钱。这也是咱们资本市场在保护投资者方面的一个进步。 一直到2025年8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判下来了。法院让龙力生物赔1618名原告大概2.74亿元的钱,还包括佣金和印花税这些损失。还有实际控制人程少博得把所有债务都给背下来。至于中介机构方面,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被判赔30%,国联民生证券只被判赔5%。国联民生证券这边不服气啊,觉得自己没做错事。 他们母公司国联民生1月28日发公告说了这事:认为自己在发股票和辅导期间没违规犯法,不应该赔钱。法律人士觉得这个案子上诉可能会有几个关键点:中介机构到底该多勤快才叫尽责?造假的时候中介到底有多大责任?还有法院判赔的比例和计算方式对不对?二审法院的审理对这类案件怎么定责、怎么保护投资者、怎么让资本市场发展都有大影响。 现在新《证券法》出来了,对违法违规的“立体追责”也越来越完善。像“康美药业案”这种标志性案子就说明了中介机构在某些情况下要负很高的连带责任。不过怎么精准划分不同机构的责任范围、别一刀切也挺难的。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上诉就是在依法行使权利嘛。这次二审结果不光关系到那些投资者能不能拿到钱的问题了;也关系到以后中介机构到底该怎么干活的标准问题。市场都在盯着呢!希望法院能把事实查清楚、法律用对了、给出个让大家都服气的判决;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资本市场规范透明有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