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创新社会观护机制 助力涉诉未成年人重返校园成效显著

问题—— 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往往牵涉抚养、探望、监护等核心权益——矛盾一旦激化——最直接的受影响者往往是未成年人。实践中,部分孩子出现情绪封闭、拒学厌学、社交退缩等表现,但其成因可能交织着家庭冲突、情感拉扯、教育压力与同伴关系等多重因素。仅依赖庭审陈述和书面材料,难以完整还原未成年人真实生活状态与心理需求,容易出现“看见纠纷、看不见孩子”的信息盲区,进而影响纠纷化解质量与权益保护效果。 原因—— 一是家事纠纷具有高度私密性与持续性,家庭成员对抗情绪中容易各执一词,未成年人处于弱势位置,真实意愿和困难不易表达。二是部分案件在判决作出后仍存在履行阻力,探望受阻、沟通中断等情况反复出现,导致矛盾“案结事未了”。三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不仅是法律判断问题,也是教育、心理、社会支持的综合治理问题,需要专业力量补足传统审判在社会调查、心理支持、教育衔接诸上的能力短板。 影响—— 如果矛盾长期得不到有效疏解,未成年人可能持续冲突中形成不安全感和无力感,学习生活秩序被打乱,甚至出现行为偏差与心理问题,风险外溢至学校管理、社区治理与社会公共服务。对家庭而言,诉讼对抗加剧亲子隔阂,抚养与探望关系难以修复;对司法而言,案件回流、反复申诉及执行成本上升,削弱纠纷解决的整体效率与公信力。 对策—— 针对上述痛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将未成年人刑事社会调查制度的成功经验运用到未成年人民事审判,创设社会调查、观护工作机制,在抚养探望类家事案件中引入专业司法社工力量担任社会观护员,协助法院全面了解案情、参与案件调解,并对生效裁判履行开展回访考察,推动矛盾从“程序终结”走向“实质化解”。 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法官与社会观护员协同工作:一上通过走访家庭、沟通学校等方式梳理冲突症结,客观呈现未成年人身心状态与现实困难;另一方面为庭审提供更具专业性的社会调查支撑,并纠纷处置后围绕返校需求制定具体计划,持续陪伴引导,帮助一名封闭厌学的孩子重回校园。该院依托“相伴青春观护站”,将司法保护延伸到庭审之外,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落实到调查、调解、审理与判后跟进的各环节,形成可持续的关护链条。 从全市层面看,社会调查、观护机制的运转表现为联动性、参与性、教育性和保护性特征:既强化法官对案件背景与未成年人处境的全面把握,又通过专业社工的介入降低对抗情绪、提升沟通效率,同时以回访考察推动裁判结果落地见效。涉及的经验还被《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吸收采纳,体现出制度探索的可复制价值。 据介绍,截至2025年12月,全市法院已在440余件疑难复杂、矛盾激化的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中开展社会调查、观护工作,调撤率为78%。其中,石景山法院在70余起案件中开展这一工作,服判息诉率超过90%,协助8名涉诉未成年人重返校园,部分孩子后来考入重点大学。该项工作也被纳入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重点项目和青年工作民生实事项目,并获得主流媒体关注。 前景—— 面向未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更加注重前端预防与综合施策。随着社会观护机制在家事审判中优化,预计将推动三上进展:其一,形成更标准化的调查评估与跟踪回访流程,提高司法决策对未成年人需求的匹配度;其二,促进法院与教育、民政、妇联、社区等力量协同,构建更顺畅的转介和支持网络;其三,通过对典型风险因素的识别与干预,把矛盾化解关口前移,降低未成年人因家庭纠纷产生的长期伤害,增强家庭功能修复与社会治理的韧性。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北京法院通过创新社会观护机制,在解决法律纠纷的同时,为困境中的孩子带来了希望。该实践表明,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司法机关、社会组织和家庭的共同努力,既要坚持法律原则,又要体现人文关怀。随着机制的完善,必将为更多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