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被叫停的经营者集中案,涉及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6家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按申报方案,对应的企业拟合资成立新公司,统一运营当地瓶装燃气储配业务。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二司司长徐乐夫专题发布会上表示,经全面审查发现,该集中将使新实体在区域市场形成支配地位,可能诱发价格协同上涨等垄断行为,进而损害城中村居民、小餐饮商户等终端用户利益。更分析显示,监管部门作出禁止决定主要基于三上考虑:首先,从法律层面看,《反垄断法》明确规定,对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集中应予禁止。本案中,经营者未按期提交可执行、有效的整改承诺,也未能证明集中利大于弊或符合公共利益。其次,从民生保障角度看,瓶装燃气是居民基本生活能源,价格变动会直接传导至民生负担。数据显示,南海区瓶装燃气用户超过50万户,其中弱势群体占比超过六成。最后,从示范效应看,当前各地公用事业领域整合加快,个别地区出现以“提质增效”为名弱化竞争、固化市场控制力的倾向。此次依法叫停,也意避免类似做法被复制扩散。 有一点是,本案折射出公用事业改革中的现实矛盾。近年来,随着城镇燃气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一些地区出现企业通过股权合作、合资经营等方式实现实质合并的情况。部分整合确实有助于服务标准化,但南海案例表明,当市场集中度过高时,竞争动力可能被削弱,价格与服务质量的约束机制随之变弱。据业内人士透露,类似“南海模式”的整合方案在其他地区也有所酝酿,此次禁止决定在一定程度上切断了潜在的跟风路径。 针对相关风险,监管部门正在完善全链条防控机制。一上,强化经营者集中申报的刚性约束,要求公用事业领域交易依法申报;另一方面,细化竞争评估标准,重点审查民生领域交易的市场份额、控制力变化等关键指标。本次裁决定也强调“预防性监管”思路,要求企业筹划整合前开展反垄断合规自查,提前识别风险、纠偏纠错。 展望未来,随着反垄断执法进一步向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民生领域延伸,预计将带来三上变化:行业层面推动企业从“规模扩张”转向“以服务与效率竞争”;监管层面加快形成公用事业竞争评估指引;社会层面通过典型案例提升公众对公平竞争的理解与监督意识。正如徐乐夫司长所言:“维护民生领域市场公平,既要做治病救人的‘外科医生’,更要做防患未然的‘保健医师’。”
公用事业关系千家万户,既需要更高水平的安全保障和服务供给,也离不开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此次对瓶装燃气合营计划依法作出禁止决定,发出明确信号:涉及民生的整合并非“越大越好”,更不能以集中换取垄断红利。让竞争政策与民生关切同向发力,才能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同时降低成本、提升服务质量,真正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