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猪平台退票归退票,他坚持要“退一赔三”

哥们,听我说个事儿。这事儿得从今年2月说起。江苏有个汤先生,平时就喜欢在飞猪平台买机票。1月19日那天,他在飞猪上给自己和家人买了2月13日下午上海飞往阿勒泰的南航CZ6860次航班。结果到了2月1日晚上,因为票价降了,汤先生就顺手在飞猪平台上给退了。当时页面上显示已经退了,平台把退票费扣走,剩下的钱也退给他了。谁知道这事儿才过了两天,汤先生突然发现他和家人名下多了两张机票。这两张机票可是登记在2026年3月7日的,也是上海飞往阿勒泰的南航CZ6860次航班。每张机票的价格是3660元,两人合计7320元。可是呢,汤先生根本就没有收到扣款的信息。他就怀疑是飞猪平台私自把他的身份信息拿去买了机票。 后来汤先生去联系南航那边的客服,人家工作人员说是有第三方机构买了这两张机票。他还找中国民用航空局消费者事务中心投诉了这件事儿。2月27日的时候,那个中心给他开了个《调解意见书》,说经过确认确实是因为有新员工操作失误导致的。还有2月5日那天他跟飞猪平台的客服通电话的时候问对方为啥私自用自己的身份信息买票?客服说是操作失误给弄错了,汤先生追问具体是什么失误时对方却没给答复。 后来汤先生在网上搜索发现自己的遭遇不是个例。好多人都说他们的信息被旅游购票平台盗用了。有些人也是在OTA平台买了票之后发现名下多出其他航班的票了。有的消费者甚至没有做过退改操作却收到了票务短信。 汤先生跟飞猪平台反馈后他们倒是把3月7日的票给取消了,还把2月23日机票的退票手续费退给了他。“退票归退票,”汤先生说,“但挪用我的身份信息买票是另一件事。”他坚持要“退一赔三”。那个《调解意见书》里也说了因为被投诉人不同意参加调解所以事情就没调解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如果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话是要增加赔偿金额的。 3月7日那天他跟记者说他已经向法院提交诉状准备起诉飞猪平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有规定说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话要按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金额的三倍。汤先生还说飞猪平台作为专业的航空服务企业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