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盲区难阻公正 保康民警借力运钞车影像破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困局

一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因为缺少关键证据,差点让伤者维权陷入僵局。2月2日17时许,保康县G346国道上,53岁的刘某驾驶摩托车与一辆转弯农用车相撞,导致左肩锁骨骨折。事发路段位于农田附近,未安装公共监控设备,仅凭现场刮擦痕迹和双方陈述,责任认定一度难以推进。 这也反映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近年来农村机动车数量增长较快,但部分偏远路段监控覆盖不足的问题更为突出。据统计,我国农村公路里程占全国公路总里程的80%以上,但安防设施配套率不足40%。在保康县这起案例中,证据链不完整不仅拖慢了事故处理进度,也直接影响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 面对现场取证条件有限,寺坪派出所民警杨煜、辅警徐杰调整思路,将排查范围延伸到事发时段的途经车辆。通过梳理通行记录,他们发现一辆邮政运钞车当时恰好经过。此类特种车辆按规定需全程开启行车记录仪,其影像资料具有法定证据效力。民警依法调取视频后,画面清楚还原了农用车未按规定让行的事实,为责任认定提供了关键依据。 在证据支撑下,民警组织双方开展普法调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应的规定,认定农用车驾驶员胡某负主要责任,并促成双方就医疗赔偿达成协议。2月12日,刘某家属送来印有“长得帅 办案快”的锦旗,表达对民警办案效率和专业能力的认可。 该案也为类似纠纷处置提供了思路。随着“雪亮工程”推进,2023年我国新增农村公路监控设备12.6万套,但要实现全面覆盖仍需时间。专家建议,可探索建立途经特种车辆影像调取协作机制,同时推广车载记录仪使用,完善多渠道的交通事故证据采集体系。保康县警方表示,将以此为契机,深入完善“科技+人力”的交通事故处理模式。

一段行车记录仪影像,既还原了事故经过,也为依法维权提供了依据。对基层治理而言,公正离不开事实清楚,事实清楚离不开证据充分。把群众关切落到细处,把证据链补在关键点,让每一起事故处理经得起事实与法律检验,才能让公平正义在群众可感可及的办案细节中真正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