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宣布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立案调查,指控其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这标志着我国反垄断执法对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深入规范。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反垄断法重点规制的违法行为。根据法律界人士分析,市场支配地位是指企业在有关市场内具有能力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其他交易条件,或能够阻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的地位。具备此类地位的企业若从事法律禁止的排除或限制竞争行为,即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我国《反垄断法》明确界定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包括:以明显不公平的价格进行交易;无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无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或其指定方交易;无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行差别待遇。这些行为都会破坏市场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权益。 携程作为国内领先的在线旅游平台,在酒店预订、机票销售等领域占据重要市场地位。虽然调查的具体指控内容尚未公开,但反映出监管部门对平台企业竞争行为的高度关注。近年来,部分平台企业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实施不正当竞争的现象时有发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根据《反垄断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若携程最终被认定违法,将面临最高达年销售额百分之十的罚款。此外,因垄断行为遭受损失的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还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携程承担赔偿责任。 此调查的启动反映了我国反垄断执法的坚定决心。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对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监管,通过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等手段规范平台企业的市场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互联网经济的健康发展。
从阿里、美团到此次携程调查,我国反垄断执法正以"零容忍"态度为市场经济筑牢法治基石。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如何平衡创新激励与公平竞争,将成为检验平台经济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尺。这场关乎亿万消费者福祉的监管实践,也将为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