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课出了事,家长吵得不可开交,还把官司打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体育课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帮助特别大,但体育运动免不了跟伤病打交道。2022年9月,小豪和小娜这两个小学生在一场体育课上出了事,双方家长吵得不可开交,还把官司打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让我们来看看法院是怎么判的吧。这次事件的起因是2022年9月底的一次足球练习。体育老师先是带着学生热了身,然后开始正式训练。就在大家踢得正欢的时候,有同学报告说小豪在抢球时一脚没踢准摔倒了。老师赶紧跑过去看,发现他站不起来,疼得直叫。老师马上把小豪送去医院检查,结果诊断出他右侧股骨病理性骨折还有囊肿。事情发生后,郭某觉得是小娜故意从后面猛冲撞向小豪才导致的事故。她多次找小娜的家长理论,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她也认为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的职责,也该负责赔偿。小娜的家长则坚称这次受伤纯属意外,是小豪自己不小心摔倒的,跟他们没有关系。双方怎么也谈不拢。2023年9月,郭某把学校和小娜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等总共二十多万块钱。 法官审理后仔细看了监控视频和其他证据。视频里完全没看到小娜有冲撞小豪的动作,公安机关调取的材料也没查到她有什么过错。所以没有充分的证据能证明小娜有侵权行为。再加上体育活动本身就有风险,除非是别人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造成的伤害才能怪别人,否则就得自己承担后果。所以法院认定小娜不用赔钱。 接着看学校那边的责任。当天体育老师一开始就做好了热身指导和监督工作,后来还在场边盯着学生们的一举一动。这在普通体育课上都是常事,不能因为老师没站在事发地点旁边就说学校没管好。小豪受伤后老师马上就叫了校医和救护车,还第一时间联系了家长。学校在这种情况下已经做到了合理的教育管理,所以也不用承担责任。 最后法院驳回了郭某的所有诉讼请求。这个判决已经生效了。 法官还提醒大家说,学校组织体育训练本来是好事儿。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大家自愿参加有风险的活动出了事,一般不能怪别人。虽然上体育课不是学生自己主动想去的,但是在很多活动里也能用“自甘风险”的原则。这次案例中小豪和小娜虽然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他们在踢球时也该知道有点风险的。既然没有证据证明小娜是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的,学校又管得很好,那就不能过分责怪他们了。 各位家长也要注意教育孩子注意安全和规矩。学校也得把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把设施修好、指导好、管理好才能预防事故发生。只有大家一起努力才能让孩子们在运动中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