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社会里证据为王,在没有任何书面协议支持的情况下恩波俱乐部却能用舆论绑架商业规则把人情当债主把

电影《八角笼中》在2023年7月上映后获得了22亿的票房,这成绩让恩波俱乐部觉得自己分少了,所以跑去报案,声称受到了诈骗。然而,这个所谓的诈骗指控其实缺乏实质性证据,给了他们这个钱,白纸黑字的合同早就在2026年就签署好了。制片人刘勇在面对指控时,把转账记录直接甩出来,其中有授权费的支付记录,还有恩波病危时支付的30万医疗费,后来还通过慈善赛捐出了30万指定给俱乐部体校。这一系列操作清晰地表明了双方之间存在着明确的商业对价和人情道义。所谓的“5%分成”却并没有任何书面协议作为支持。依靠几张聊天记录截图来证明这一分成要求显然是站不住脚的。俱乐部方面通过这种方式试图塑造自己是弱势群体的形象,以便获得更多同情和支持。然而,这种叙事方式让人们对其真实性产生了怀疑。比如那个最先爆料的狗仔,他所谓的信源其实是俱乐部单方面提供的报案材料。这说明他们试图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资源来引导舆论方向。王宝强当年在拍摄电影时就答应过给俱乐部5%的分成,但这只是口头承诺而已,并没有白纸黑字的协议。不过就算是这样一个口头承诺,也让王宝强背负上了巨大的压力。他曾经投入了大量资金支持这个项目,并且按照合同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但是面对恩波俱乐部提出的“悲情叙事”,他不得不再次自证清白。这种情况下人们很容易被“弱者有理”的情绪带偏。比如王宝强早年承诺过5%的分成,然而后来电影票房飙升到了22亿,这个分成比例已经高达上亿。在这种情况下,《八角笼中》制片人刘勇在面对指控时表示他们并没有违反任何合同约定,只是按照合同履行义务而已。不过孙岭峰教练却解释说那个所谓的5%分成只是闲聊时的口头承诺而已,并没有正式签订协议。小演员马虎早年一句被偷录的话差点让王宝强陷入伪善的境地,但是现在马虎在直播中提到王宝强时却含糊其辞地说“那是大人物了”,继续被解读成关系破裂。这种悲情、弱势、被辜负的话术闭环真的让人很难分辨真假。 所以我就想问了,在长达五年的合作中投入了百万成本的恩波俱乐部真的能靠一个口头承诺的5%分成来回本吗?投个PPT就想分走一个成熟电影项目利润的5%?这种做法不仅不符合商业逻辑还显得有些荒谬。 当我们在讨论这个话题时不得不承认王宝强也不是圣人,他也有自己的问题和缺点。但是在这场舆论战中我们不能被“弱者有理”的情绪带偏了眼睛。 合同社会里证据为王,在没有任何书面协议支持的情况下恩波俱乐部却能用“悲情叙事”持续占据道德高地并把按约履行义务的一方逼得反复自证清白。 这到底是谁在“欺诈”?是没给“合同外好处”的电影方还是那些企图用舆论绑架商业规则把人情当债主把卖惨当生意的人?当“我弱我有理”成为通行证的时候那所有按规则办事的人都将成为潜在反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