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友山:不合适的退货,结果拿回来的瓶身全是印子、量也变少了,根本没法再卖

在上海有个搞化妆品网店的陈先生,他卖的东西基本都得靠试了才敢买。有时候买家试用完觉得不合适退货,结果拿回来的瓶身全是印子、量也变少了,根本没法再卖。还有个在电商平台做女装的店主张先生,他店里衣服都是20元到40元的便宜货,就指着薄利多销过日子。他最烦那些爱钻空子的顾客。有个消费者连续两年都这么干:每次都卡在退货时限的最后几个小时下单,然后又把那件衣服退回来,就等于白穿了一周。 张先生跟我算了一笔账:每处理一单这种退货的损失特别大。不管是卖家付的运费险还是实际邮寄的钱,加起来得赔6元。这基本上就是他卖出一件衣服挣的全部利润了。除了这点,张先生还碰到有人故意拖延时间。因为七天的规定是从申请那天算起的,不是货寄出的那天。有些买家提交申请后就开始折腾上门取件的时间,今天改明天,明天改后天。 葛友山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的委员。他觉得那些买回去随便试穿完就退、或者买真货退假货的人,纯粹是滥用权利。这事儿不光不合法,还很没道理。 葛友山建议以后的退货规矩得好好改改。得先把退货的边界给划清楚,让拆封查验和实际使用分得开。 还得定个更细致的标准来看东西到底算不算完好。这样才能合理分清楚商家跟消费者各自的责任。 只有这样才能把公平公正的买卖秩序给守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