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一院回应患者术中死亡事件:承认主要责任 赔偿协商仍在进行

近日,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宋女士医疗事件”对外发布情况说明,引发社会对医疗安全、手术适应证把握及患者知情同意等问题的持续关注。

根据医院通报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该事件已被认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同时,相关民事赔偿协商因金额分歧尚未达成一致,当地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事件处置进入依法依规推进阶段。

问题:从就诊诉求到手术死亡,核心争议集中在必要性与告知充分性。

通报显示,患者宋女士60岁,先因“上腹痛”至消化内科门诊就诊,后又因“心悸”至心血管内科门诊并以“室性期前收缩”入院治疗,接受电生理检查及射频消融术,术中突发呼吸心跳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

舆论关切点主要在于:患者原本围绕消化系统症状就诊,治疗路径为何迅速转向心脏介入;射频消融术的适应证评估是否充分;风险沟通是否清晰到位;医疗文书与证据链是否完整可信等。

上述问题直接关系公众对诊疗行为合理性与安全性的判断。

原因:鉴定指出“有适应证”与“存在过失”并存,反映流程与执行存在短板。

医院通报称,省、市两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认为医方实施心脏射频消融术具备手术适应证,但在风险沟通告知不到位、手术操作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方面存在问题;术中出现“可以预见但难以完全避免的并发症”,并认定医方存在过失,最终形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结论。

医疗实践中,介入手术往往具有创伤小、恢复快等优势,但并不等同于“低风险”。

对患者合并症评估、麻醉与围术期风险分层、术中监测与应急预案、术后管理等任何环节出现疏漏,都可能放大风险。

此次鉴定结论提示的“告知不足”和“谨慎注意义务未尽”,本质上指向医患沟通与医疗质量控制的底线要求:让患者与家属充分理解“为什么做、做什么、可能发生什么、发生后如何处置”。

影响:个案冲击医院公信力,也提醒行业完善制度性防线。

患者死亡对家庭造成不可逆损害,也对医疗机构声誉与区域医疗服务信任产生影响。

尤其当鉴定结论达到“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这一严重等级时,社会对医疗安全管理、内部质控、医务人员合规操作以及信息公开透明度的期待更高。

另一方面,赔偿协商出现分歧亦提醒各方:医疗损害救济既要体现对生命健康权益的充分保障,也需在法律框架内形成可预期、可执行的解决路径,避免矛盾长期化、对立情绪扩大化。

对策:依法依规处置与体系化整改应同步推进。

医院表示尊重事实、配合调查并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称家属提出的赔偿金额“明显超出法律规定的医疗损害赔偿标准”,将继续沟通协商,争取依法妥善解决。

对类似事件的处置,关键在于“三个到位”:一是事实查明到位,围绕诊疗决策链条、病历资料与关键时间点形成完整可核查结论;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既包括民事赔偿与行政监管层面的处理,也包括院内对科室管理、人员培训与考核问责的闭环;三是风险防控到位,将个案教训转化为可操作的制度改进。

例如,强化术前多学科讨论与适应证审核,完善知情同意的表达方式与记录留痕,规范关键环节的“双人核对”与术中并发症预案演练,提升急救处置与围术期管理能力,并通过第三方评估、公开整改进度等方式回应社会关切。

前景:以透明沟通修复信任,以标准化建设减少可预防风险。

当前,医疗纠纷治理正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复盘”转变。

对医院而言,及时公开权威鉴定结论、依法推进赔偿协商、对争议焦点作出可核验的解释,是重建公众信任的重要基础;对行业监管而言,推动高风险诊疗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推动医疗文书质量与风险告知标准统一、完善医疗损害救助与保险机制,有助于减轻个体家庭的承受压力,也降低医疗机构在纠纷中的非理性对抗空间。

随着立案调查与后续协商推进,社会期待看到更清晰的事实链条、更严格的责任落实以及更具体的整改措施,以减少类似悲剧再次发生的可能。

医疗安全关系到每一个患者的生命健康,容不得半点懈怠。

这起事件中,医院的主动承认错误和积极配合调查值得肯定,但更重要的是要从中汲取教训,建立更加完善的医疗安全管理体系。

医疗机构应当以患者安全为首要目标,医护人员应当以精湛的医术和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位患者,监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指导,全社会应当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让患者获得更加安全、放心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