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能源集团原党委副书记黎凯生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广东省纪委监委2月4日发布通报,对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黎凯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作出处理决定。经查,黎凯生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从审查调查情况看,黎凯生主要存以下违纪违法问题:一是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采取多种方式对抗组织审查;二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转嫁个人消费支出;三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四是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便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五是严重违反纪检监察工作纪律,泄露工作秘密;六是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人事安排各上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分析人士指出,黎凯生作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本应带头遵纪守法,但其却执纪违纪、执法犯法,性质尤为恶劣。这反映出个别领导干部权力面前迷失方向,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 近年来,广东省持续深化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重点查处能源、金融等领域的腐败问题。2023年以来,广东省纪委监委已查处多起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传递出坚决惩治腐败的强烈信号。 专家表示,此案再次警示我们,必须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完善国有企业监督体系。一上要健全内控机制,强化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另一方面要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

国有企业必须依法合规运行;对黎凯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表明,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越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肩负监督职责的岗位,越要自觉接受严格的约束与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才能以良好的政治生态推动国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