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联合发文推进药品零售行业转型升级 打造覆盖全民的"健康驿站"体系

问题——药店功能拓展需求迫切,行业转型进入关键窗口期;药品零售网络覆盖城乡、贴近居民,是医药卫生体系的重要末端。近年来,药品流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零售连锁化水平提升,保障供应、方便购药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要看到,居民健康需求正从“能买到药”转向“买到好药、用对药、管好健康”,慢病管理、合理用药指导、便捷医保服务等需求增长明显;同时,价格竞争与服务能力差异并存,应急保供和基层健康服务承载能力仍需补强。基于此,推动零售端由传统售药向综合健康服务转型,成为提升全民健康保障体系韧性的现实需要。 原因——需求侧升级与供给侧短板叠加,倒逼制度与能力同步完善。一方面,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快、慢性病患者规模增加,基层医疗与家庭健康管理需求更趋常态化、精细化,居民希望社区就近获得药学服务与健康支持。另一上,零售药店服务标准化程度不高,执业药师资源配置不均、专业服务供给不足;供应链端仍存采购分散、议价能力偏弱、成本传导引发价格波动等问题;在突发疫情、灾情等场景下,部分地区在需求预测、库存调度与便民服务机制上仍有提升空间。政策层面亟须通过制度牵引促规范、数字化手段提效率、责任约束保安全。 影响——有望提升专业服务和供给效率,稳定价格预期,增强应急韧性。意见提出打造更好服务人民医药健康需求的“健康驿站”,对行业而言意味着从“卖产品”转向“供服务”。专业服务上,允许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自建药学服务平台,由总部注册执业药师开展远程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等药事服务,有助于缓解药学服务资源分布不均,提高处方流转与用药咨询效率。医保服务上,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待遇可参照基层医疗机构执行,凭处方到药店购药可按规定享受报销,将深入提升群众就近购药的可及性和获得感。价格与供应上,推动零售企业参加药品集中采购,鼓励联合采购、量价挂钩,有望增强议价能力,促进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并通过更高效的供应链管理降低中间成本。同时,政策强调公平竞争与规范价格体系建设,释放稳定预期信号,有利于形成规范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对策——以“赋能、提质、压责”三措并举,推动行业系统性升级。赋能方面,聚焦数字化与服务能力建设:支持连锁总部搭建药学服务平台,鼓励开展远程药事服务;医保端完善门诊统筹结算衔接,推动药店在“处方购药—医保支付—用药指导”环节形成闭环。提质上,推动供给与经营体系同步提升:鼓励各地优化药品经营许可办理流程,支持创新药、参比制剂等更高质量药品进入零售渠道,提升群众用药可及性;同时支持零售药店兼并重组,鼓励批零一体化发展,优化营销与供应链体系,以规模化、集约化降低成本、提升流通效率,促进公平竞争。压责方面,将应急保供与社会服务作为底线要求:鼓励大型连锁建立需求动态预测和低库存预警机制,在疫情、灾情等特殊时期开展科普宣传、拆零销售、24小时营业、送药上门等便民措施,稳定药价、引导合理用药;并鼓励为户外劳动者提供饮水休息、防暑降温等关怀服务,推动与社区居委会、医疗机构建立联动机制,拓展适老、助残、育幼等健康照护服务,让药店更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与健康促进网络。 前景——药品零售将向专业化、集约化、数字化、规范化迈进,“健康驿站”有望成为基层健康服务的重要补位。随着政策落地,零售药店定位将更突出“专业药学服务+便民医保支付+社区健康支持+应急保障”的综合功能:既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用药与健康咨询,也为医疗机构分担部分慢病随访、用药管理和健康宣教等需求,形成多方协同的服务格局。下一步关键在于:如何强化执业药师与远程药学服务的质量监管,如何推动医保结算与处方流转更顺畅衔接,如何让集中与联合采购与合规经营相匹配,以及如何在公平竞争框架下避免无序扩张和低价倾轧。随着有关服务指南和标准体系逐步完善,行业有望在规范中提升、在竞争中提质,更好支撑基层医疗卫生体系运行。

从单一售药点转向多元健康服务枢纽,折射出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的内在逻辑。当药店不再只是商业场所,而被赋予公共健康守门人的角色,其带来的不仅是行业格局的调整,也将激活全民健康保障网络的末端能力。这场由政策引导、市场驱动的转型实践,或将成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一段更可感的民生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