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节日需求集中,价格波动风险上升。清明节将至,祭扫、出游、餐饮住宿和交通出行等需求叠加,殡葬服务与祭祀用品、景区门票及配套服务、酒店餐饮、出租车与网约车、成品油以及民生食品等消费场景明显增多。节假日期间,少数经营者可能借供需变化出现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虚构原价“先涨后降”、捆绑收费、变相强制服务、无依据涨价等行为——消费纠纷风险随之增加——影响群众消费体验。 原因——信息不对称与逐利冲动叠加,重点行业更易“踩线”。从监管实践看,节日期间价格违法问题更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较强、刚性需求明显、服务项目相对复杂的领域:一是殡葬服务项目多,收费名目可能被拆分或“加项”,计价规则不够公开时,群众往往处于被动;二是旅游消费链条长,景区及配套服务、旅行社线路产品、餐饮住宿套餐等环节较多,若合同条款和收费公示不清晰,容易出现“低价引流、途中加价”;三是交通运输与成品油事关民生保障,若出现囤积居奇、无故停供或不规范加价,更容易放大社会感受;四是商超促销形式多样,折扣条件未清楚标示或宣传带有误导性时,易引发投诉。 影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民生与营商环境。价格秩序一旦失范,直接侵害消费者权益,削弱节日消费信心;也会挤压守法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空间,形成“劣币驱逐良币”。对地方而言,清明期间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诚信度关系到城市形象与消费活力;对民生领域而言,祭扫与出行成本异常上涨,容易引发舆情关注,增加治理压力。 对策——依法明码标价、突出重点整治、强化社会共治。融安县市场监管部门在提醒告诫函中明确,将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严禁以价格手段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要求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必须真实准确明码标价,做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及时调整,网络销售标示与实际一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标明费用。 围绕重点行业,监管要求继续细化:在殡葬服务及用品上,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政策,杜绝超标准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等行为,祭祀用品不得借节日大幅提价或实施价格欺诈;旅游领域,景区要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并公示收费标准,配套服务不得强制收费,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价诱导交易,应在合同中明确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严禁擅自增加费用;在餐饮住宿上,菜单与套餐需清晰标示品名、计价单位和价格,不得设置最低消费,住宿价格及收费标准应前台公示,不得入住后临时加价;在交通运输上,加油站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和明码标价,不得囤油哄抬、无故停售或设置交易障碍,不得借市场波动违规涨价,更不得掺杂使假损害消费者权益,出租车和网约车不得违规加价,交通枢纽场所收费应公开透明;商场超市与农贸市场上,促销活动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农贸市场要保障民生商品供应,不得串通操纵、哄抬价格。 同时,监管部门明确,自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节日期间将加大市场巡查与检查力度,对经提醒仍不整改、屡查屡犯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并视情况公开曝光。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线索,可通过12315热线投诉举报,共同形成监督合力。 前景——以节日监管为抓手,推动价格治理常态化。业内人士认为,清明期间的价格监管既关乎民生保障,也是检验市场诚信的重要节点。随着监管前置、执法加密与社会共治共同推进,短期有助于稳定节日消费预期、减少纠纷;从长远看,将推动重点行业完善收费公示与合同管理,促使价格行为从“被动整改”转向“主动合规”,完善县域营商环境与文旅消费口碑。
价格秩序关乎民生——也体现治理水平。清明时节——更需要以公开透明的标价和有序竞争保障群众放心消费。让守法经营者安心经营、让消费者明白消费,才能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为节日经济注入更稳定、更可靠的信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