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庄河市的杨某,因为用了不让用的农药,被判了刑,这也说明司法机关对食品安全一点都不手软。这事关老百姓的身体和社会安定,肯定得守住。最近,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审了一个关于农产品安全的案子,又给大家亮了亮司法机关的态度,那就是对危害食品安全的事儿绝不放过。 经法院查,杨某在庄河那边种菜,2024年9月他的芹菜生虫子了。他没管国家规定,就把“毒死蜱”这种明令禁止用在蔬菜上的农药洒上去了。到了12月,庄河市农业农村局去取样检测的时候,杨某不仅没说实话,还把没检测的芹菜卖给路人,这就把有风险的东西流进了市场。后来一查就知道问题大了。监管部门把大棚里两千多公斤的芹菜分了四块取样检查,结果有三块地方“毒死蜱”超标了。最严重的那个地方含量高达5.48毫克/千克,比国家标准的0.05毫克/千克高出一大截。 案发后,杨某把剩下的一千四百公斤不合格的芹菜交上去销毁了,但他生产、销售的行为还是给食品安全造成了威胁。“毒死蜱”是中等毒性的药,残留期长,就算按规定用也有超标风险,对人不好。所以国家早就不让用了。按照规定,从2016年12月31日开始,“毒死蜱”就全面禁止在蔬菜上用了。 法院觉得杨某种菜时根本不把国家规定当回事儿,明知是禁用农药还拿来用,还把问题蔬菜卖出去,这已经犯法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他犯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院看了他的实际情况和补救行为后判了他。这既是对他的惩罚,也是告诉大家要守法经营。 现在正好是元旦春节前后,大家买东西吃得多了。法官给大伙儿提个醒:食品安全既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红线。不管谁想走捷径赚快钱都逃不了法律制裁。生产者得负起责任来,按规矩用药;消费者买东西时也得多长点心眼。 庄河市这次判案就是基层司法机关严格执行“四个最严”的例子——最严的标准、最严的监管、最严的处罚、最严的问责。这说明咱们国家对违法犯罪行为一直都是严打态度,法治防线很牢固。以后监管体系越来越好,司法力度越来越大,大家一起管管就能让老百姓吃得更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