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看似简单的救护车收费纠纷,撕开了我国医疗转运服务领域的制度性缺口。
今年4月,江西患儿家长唐先生为将重症孩子从南昌转运至上海治疗,支付2.8万元救护车费用,事后发现款项转入司机个人账户且无任何凭证。
本周南昌市场监管部门通报,涉事司机在公示价格外违规加收1.7万元,所属民营医院因管理失职被罚5000元。
这起事件并非孤例。
今年6月,一名患者从上海转运至杭州接受肺移植手术,因120救护车不能出市,家属耗时两周寻找民营转运车辆,最终支付13.5万元且无讨价还价空间。
两起事件共同指向同一困境:当患者面临紧急跨省转院需求时,正规渠道难以满足,而替代性服务却缺乏规范,患者只能在生命面前被动接受高价。
问题根源在于制度设计与现实需求的脱节。
2014年施行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急救中心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将救护车用于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120急救系统实行属地管理。
这一制度安排的初衷是保障区域内紧急救治能力,确保急救资源不被挪用。
然而,在实际执行中,这种刚性划分导致跨省转院等非急救转运需求被排除在公共急救体系之外。
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郑雪倩指出,现行管理体制强调院前急救专号专用,职能定位聚焦于本地急救半径内的抢救工作。
各地120系统按照区域规划独立运行,若允许跨区域服务,可能导致本地急救力量被抽空,影响区域内患者的紧急救治。
这种顾虑并非没有道理,但问题在于,制度在限制公共急救资源跨区使用的同时,并未建立起替代性的非急救转运服务体系。
制度空白催生了灰色市场。
由于公立医院救护车无法承接跨省转运,部分民营医院的救护车成为唯一选择。
然而,这些车辆往往通过医生私下联系、挂靠经营等方式运作,收费标准不透明,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监管机制形同虚设。
在南昌事件中,江西省儿童医院因自身无符合跨省转运条件的救护车,由诊治医生联系了民营医院车辆,医护人员随车护送令患者家属误以为车辆属于就诊医院,实际上医院对车辆运营缺乏监督,给违规加价留下空间。
这种乱象的危害是多方面的。
对患者而言,在生命攸关时刻不得不接受不透明的高价收费,经济负担沉重且维权困难。
对医疗机构而言,协助联系转运车辆却无法把控服务质量,容易引发医患纠纷和信任危机。
对整个医疗服务体系而言,灰色市场的存在损害了行业公信力,也为不法分子提供了牟利空间。
解决问题需要系统性改革。
首先,应明确非急救转运服务的法律地位,在现有急救体系之外,建立规范的医疗转运服务体系。
其次,可探索建立区域间急救资源协调机制,在不影响本地急救能力的前提下,通过预约调度、跨区合作等方式,满足合理的跨区域转运需求。
第三,加强对民营医疗转运机构的准入和监管,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和服务规范,明确医疗机构在联系转运车辆过程中的责任边界。
第四,完善投诉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收费、管理失职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从长远看,随着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状况的持续存在,患者跨区域转诊需求还将继续增长。
只有尽快补齐制度短板,才能让患者在紧急时刻不再面临"无车可用"或"有车难用"的困境,真正实现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天价救护车"事件折射出的不仅是价格乱象,更是生命通道的制度性梗阻。
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背景下,如何构建普惠、规范、高效的医疗转运服务体系,既考验管理智慧,更关乎民生温度。
当每一个危重患者都能获得有尊严的转运服务,才是医疗改革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