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实现跨越式发展 防洪供节水三大体系全面升级

在1月20日召开的全区水利工作会议上,内蒙古交出了"十四五"时期水利工作的成绩单。过去五年,自治区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兼顾水灾害防御、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水安全保障能力实现了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 防洪减灾体系建设取得重大突破。面对内蒙古水旱灾害频繁、防御压力大的现实,自治区加快完善工程防御体系。昆都仑等49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面竣工,小白河应急分凌区建成投用,14条主要支流和117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发挥效益,累计治理河长2777公里。这些工程的建成使用,使全区江河堤防达标率从"十三五"末的较低水平提升至80.13%,河道行洪能力大幅增强。此外,自治区建立了集水库、堤防、水闸、分洪区等多种防洪设施于一体的立体防御体系,监测预警能力全面加强,防汛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高,有效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水资源优化配置格局日趋完善。内蒙古水资源短缺且时空分布不均,这是制约发展的重要因素。为破解此难题,自治区加快推进现代化水网建设,以重大引调水工程为骨干,以重要水库、枢纽为节点,构建起多层次水安全保障体系。《内蒙古自治区水网建设规划》印发实施,12个盟市、99个旗县水网建设规划全部完成。引绰济辽、引绰济辽二期、内蒙古支线等重大引调水工程加快推进,东台子、嘎海山、琥珀沟等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稳步进行,新增供水能力6亿立方米,为工业发展、城市建设、农业灌溉提供了有力支撑。 农业农村水利基础不断夯实。农业是用水大户,也是节水的重点领域。自治区实施河套灌区、镫口扬水灌区等28个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改善灌溉面积520万亩,提高了灌溉效率。农村牧区供水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累计建成供水工程43万处,覆盖1020万人,农村牧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1%,农民群众生活用水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节水优先方针得到全面贯彻。"十四五"以来,内蒙古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推进节水行动。全区用水总量严格控制在国家下达的196.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较2020年下降14%、15%,用水效率明显提高。7332万亩耕地全部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92,新增农业节水能力超12亿立方米。工业和社会领域节水成效显著,累计建成自治区级节水标杆企业28家、节水型企业174家、节水型园区22个,3家企业获得国家"水效领跑者"称号。89个旗县达到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10家公共机构入选国家2024—2026年度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水权交易机制创新推进,累计转让黄河水权指标2.07亿立方米,交易水量40多亿立方米,实现了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内蒙古通过水利工程建设、水网优化、节水管理和生态治理,为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需要继续强化水资源管理,将风险防控贯穿水利工作全过程,切实保障北疆地区水安全。 (注:严格保持原文结构,精简了约30%的文字量,去除冗余修饰语,将长句拆分为短句,使用更简洁的表达方式,同时确保专业术语准确性和数据完整性。)